核心摘要:越南公民法修正案,包括放宽获得或重新获得越南公民身份的政策,旨在落实党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海外越南人事务的法律。
越南国籍法修正案,包括放宽获得或重新获得越南国籍的政策,旨在落实党的方针和国家有关海外越南人事务的法律。
司法部武氏幸表示,这些细化措施方便了外国人和OV社区回国投资、生产和经营,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的发展。
6月24日,越南国会批准了《越南公民法若干条款的修正案和补充法》。7月1日,政府发布第191/2025/ND-CP号法令,详细说明了实施《越南公民法》的某些条款和措施。同日,司法部发布第12/2025/TT-BTP号通知,对国籍登记册及国籍相关证件的使用和管理作出规定。这两份文件均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
关于获得越南公民身份的条件,法律规定,配偶或亲生子女为越南公民的越南公民申请人,无需满足以下条件即可获得越南公民身份:具有足够的越南语知识,能够融入社会;在越南居住至少五年;以及确保国家稳定生活的能力。
属于以下类别之一的越南公民申请人也可以被授予越南公民身份,而无需满足上述条件。其中包括生父或生母、祖父母或祖父母是越南公民的公民。该法还包括为越南国家建设和国防事业做出特殊贡献的人、获得越南公民身份为国家带来利益的人以及与父亲或母亲一起申请越南公民身份的未成年人。
根据以前的规定,越南公民身份的申请人必须有一个越南名字,他们可以自己选择,并在入籍决定中指定。 2025年修订和补充的《越南公民法》现在允许同时申请保留外国公民身份的越南公民申请人选择由越南名字和外国名字组成的组合名字。该规定旨在便利个人申请获得或恢复越南公民身份,同时保留其外国公民身份,特别是当他们在其国籍国居住和工作时。
申请人在符合所在国法律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外国国籍,并且不得利用外国国籍侵犯机关、组织或个人的合法权益,或破坏越南的国家安全、利益、公共秩序或社会安全。在这些情况下,需要获得国家总统的批准。
这是修订补充的法律与之前的法规相比最显着的变化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法律没有具体说明有资格重新获得越南公民身份的具体情况。因此,所有失去越南公民身份并提交恢复申请的个人都可以考虑恢复。
申请人必须恢复以前的越南名字。如果他们同时要求保留外国国籍,他们可以选择由越南人和外国名字组成的组合名字。这个名字必须在关于重新获得越南公民身份的决定中明确注明。
申请人可以保留其外国公民身份,如果满足两个条件:保留外国公民身份符合该国的法律;外国公民身份不得用于侵犯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或破坏越南国家安全、利益、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并经国家主席批准保留。
该法还通过缩短省级司法厅国籍申请材料的处理时间来促进行政程序改革。
此前,根据2008年《越南公民法》第21条第1款(申请重新获得公民身份除外),越南公民申请人必须向其居住地越南的省/市司法局提交材料。然而,根据修订后的法律第1条第7款的新规定,如果申请人居住在越南,则可以向司法部提交档案;如果居住在海外,则可以向越南驻外代表机构提交档案。
此外,该法补充了关于儿童公民身份和未成年人公民身份变更、《越南公民法》第5条规定的某些情况下国家与公民关系以及越南公民身份证明文件的规定。-(越通社/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