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党中央近日发布第71-NQ/TW号决议,确定了到2035年教育培训发展的突破性目标,着眼于2045年,重点保障教育机构完全自主办学,推动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创新科技型大学新模式。
8月22日,党中央发布第71-NQ/TW号决议,确定了到2035年教育培训发展的突破性目标,展望2045年。这些目标的重点是彻底更新法律制度,消除政策瓶颈,保障教育机构充分自主权,推动教育领域数字化转型,建设创新科技型大学新模式。以下是该决议的摘录。
扩大幼儿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公平入学机会并提高质量,达到亚洲先进水平。建立基本满足各年龄段、各地区学生学习需求的学校和课堂网络,普通教育学校达到国家标准的比例不低于80%。完成三至五岁幼儿教育普及和初中义务教育;确保85%以上适龄人口完成高中或同等学历教育,各省市这一比例不低于60%。提升通识学生科技指挥、人工智能能力、英语水平取得阶段性成果。人类发展指数(HDI)教育指数将超过0.8,教育不平等指数降至10%以下。
培养高素质人力资源,帮助越南成为拥有现代工业和中上收入的发展中国家。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网络重组升级;全部高等教育机构和至少80%的职业教育机构达到国家标准,其中20%的学校现代化达到亚洲发达国家水平。指定年龄人口总数的一半将接受高中后教育。确保24%的劳动力拥有学院或大学或更高学位。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在校生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博士研究生6000人以上,人才培养计划学生2万人以上。全球创新指数(GII)的人力资本和研究指数将与中高收入国家持平。
将高等教育机构转变为国家和地区研究、创新和创业中心。高等教育机构网络将在区域和地方创新生态系统中发挥核心作用,为重点行业和领域提供优质人力资源和人才;招聘至少2000名优秀外籍讲师。国际科学出版物数量和科学、技术和创新收入平均每年增加 12%;专利申请和发明专利数量每年增长16%。力争至少8所高等教育机构跻身亚洲大学前200名,至少1所高等教育机构跻身国际知名大学前100名。
教育培训体系持续现代化,可及性、公平性、质量稳步推进。完成高中教育或同等教育的普及; HDI的教育指数将超过0.85; GII的人力资本和研究指数将超过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至少有两所高等教育机构将在著名的国际排名中跻身世界前100名大学之列。
越南将拥有现代化、公平和高质量的国民教育体系,跻身世界前20名。所有公民都将有终身学习的机会,提高知识和技能,充分发挥个人潜力。高素质人力资源和科技人才将成为国家的关键动力和关键竞争优势,为越南成为发达高收入国家做出贡献。至少有五所高等教育机构将在著名的国际排名中跻身世界前100名大学之列。
提高认识,更新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坚定政治决心,实现教育培训发展新突破
在整个政治体系和全社会广泛深入传播党的观点、方针和胡志明教育培训思想。加强公众沟通,提高各部委、中央机构、社会政治组织、地方党委和行政部门、机关、团体、单位、企业和全体公民对教育培训事业的认识以及作用和责任。
继续大力更新领导和方向的思维方式;从行政管理转向促进发展、现代化治理、坚决行动。将教育培训发展纳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更大框架,确保与方向、总体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相一致;把教育培训发展目标、任务和方案作为各领域发展战略、总体规划、政策、规划和规划的中心内容,并相应配置资源。
强化党组织特别是党委书记对教育机构的全面直接领导作用。公立教育机构不得设立学校理事会(根据国际协议运营的公立学校除外)。坚持教育机构党委书记兼任校长的原则。
大力改革法律制度,建立具体、突破性的教育培训发展机制和政策
着力完善法律规定,及时破解制度和政策瓶颈;提高立法和执法的质量和有效性;促进教育培训创新发展便利化。加强权力下放与资源配置相结合,增强教育机构的自主权和问责制,并进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督;减少教育机构管理机构,遵循专业管理与人事、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地方政府两级模式,加强对教育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进修。建立开放、渗透的教育体系,促进终身学习,助力建设学习型社会。
出台具体、突出的教师、讲师优惠政策;将幼儿教育和普通教育机构教师岗位津贴提高到70%以上,教职工提高到30%以上,特困地区、边境、海岛、少数民族地区教师岗位津贴达到100%。制定适当的政策,吸引教师以外的人才参加教育机构的教学和培训;实行公办非企业单位合格专业人员兼任专职讲师制度;建立鼓励优秀人才承担教育机构科研活动的机制。
确保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充分、全面的自主权,无论其财务自主程度如何。根据国际惯例和越南实际,完善教授、副教授和其他讲师职称人员的人员配置、标准、条件、招聘和任命程序等规定,从而赋予高等教育机构和职业教育机构招聘或聘用讲师、任命外国人才担任领导和管理职务的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