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科技部表示,发布该标准的目的是为越南数字科技企业树立奋斗目标的标杆,从而提高越南数字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支持国家数字化转型。
科学技术部(MoST)正在起草标准,以认可越南数字技术企业与发达国家企业同等水平,这是落实关于科学、技术、创新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突破的第57-NQ/TW号决议的努力的一部分。
该部表示,该标准的目的是为越南数字技术公司努力建立基准,提高其科技创新能力并支持国家数字化转型。
根据草案,数字科技企业如果满足多项要求,将被视为与国际同行同等。首先,它必须根据越南法律成立或注册,总部设在越南,并主要从事数字技术业务。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越方必须持有至少51%的注册资本或投票权股份。
其次,企业最近一个财年的年收入必须至少达到10亿美元。
第三,截至12月31日,必须雇用至少5000名工人。
第四,企业必须符合研发(R&D)标准。它必须拥有至少一个根据越南科学、技术和创新法律运作的科技组织,至少将年收入的6%用于研发,并至少拥有一项由全球五个领先知识产权局之一授予的专利:美国专利商标局、欧洲专利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知识产权局或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五,企业必须在境外拥有至少一个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最好是在G7国家、中国、韩国或新加坡等科技、创新或数字化转型先进的国家,国际市场收入必须至少占年度总收入的10%。
该标准旨在培育具有雄厚财力、先进技术能力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的越南数字科技企业,与全球领先科技公司相媲美。
该框架还将指导政府优先考虑和支持符合这些标准的企业,帮助它们成长为能够应对国家级挑战、开拓创新并带领其他越南企业集体发展的大型企业,最终形成强大的国家数字技术生态系统。- (VNS/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