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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本与国家活力相遇的地方

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在从立法愿景转向现实,那么投资者接下来应该期待什么?

核心摘要: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正在从立法愿景转向现实,那么投资者接下来应该期待什么?

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本与国家活力相遇的地方
越南国际金融中心:全球资本与国家活力相遇的地方

9月1日生效的第222/2025/QH15号决议启动了在越南设立国际金融公司的法律框架。

在此框架下,胡志明市和岘港被指定为开发国际金融公司模式的两个试点地点。该决议是越南实现金融体系现代化、吸引全球资本以及加强该国作为区域投资、金融和技术中心的地位的战略的里程碑式一步。

实施两个月后,政府已进入将这一立法蓝图转化为可执行法规的决定性阶段。

10月14日,副总理阮和平主持召开重要部委、机构和地方高层会议,审议起草指导执行第222号决议的八项法令。他强调,这些法令的范围和意义与法律相当;如果起草过程中不谨慎、高质量,它们将无法达到期望,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并且无法创造所设想的突破和优越机制。

五份草案已提交政府审议,三份仍在完善中。

11月1日,越南总理范明正主持召开关于成立国际金融公司的高层会议,宣布国际金融公司必须在11月内投入运行。胡志明市将成为主要的金融中心,证券、债券、银行、基金管理、上市服务等领域蓬勃发展。同时,岘港将重点发展物流、海事、自由贸易、工农业供应链等金融服务。

预计即将出台的法令将指导第 222 号决议的实施,因此值得重新审视该决议的关键条款,以强调塑造越南国际金融公司的法律和政策基础,并研究下一步的发展。

国际金融公司会员资格和特殊特权

并非所有企业都可以加入国际金融公司,只有符合严格资格标准的企业才能获得会员资格。

国际金融公司成员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投资基金、金融科技公司、市场基础设施实体等主要金融机构以及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组织。

国际金融公司成员享有区别于国际金融公司以外运营实体的特殊特权。首先,它们可以轻松筹集国际资本、设立控股公司并获得外国贷款,而无需事先获得越南国家银行(SBV)的批准。

国际金融公司成员还可以自由地与外国合作伙伴以及国际金融公司成员之间进行业务合作,不受所有权比例或投资程序的一般规定的限制。

这些开放机制允许资本在国际金融公司内部灵活流动,将越南企业与全球金融网络连接起来。

除了特权之外,还有严格的义务,以确保国际金融公司的诚信和信誉。会员必须完全遵守越南法律,特别是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等领域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