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国家银行将授权银行的黄金持仓限额从注册资本的 2% 提高到 5%。
越南国家银行计划将授权生产、出口和进口黄金的信贷机构的日终黄金头寸限额从其法定资本的 2% 提高到 5%,此举预计将使银行在向市场供应黄金时拥有更大的灵活性。
该提案是在一份通知草案中提出的,以取代2012年关于信贷机构黄金头寸的38号文。
因此,获准生产、进口和出口金条和原金的银行将被允许持有最多占其注册资本 5% 的日终黄金头寸。
增加黄金头寸旨在帮助缩小国内和全球金价之间的差距。
目前,根据既定规定,有八家商业银行有资格从事黄金生产、进出口业务,包括Vietcombank、VietinBank、BIDV、Agribank、Techcombank、MB Bank、VPBank和ACB。
根据央行的数据,如果所有八家银行都获得生产、进出口黄金的许可证,那么根据2025年9月30日每美元26,135越南盾的汇率和每盎司3,982美元的世界金价,它们5%的资本门槛合计预计达到25.6亿美元,相当于20吨黄金。
对于只允许进行金条交易而不进行生产、进出口的信贷机构,黄金持仓限额将维持在其注册资本的2%。
信贷机构不得持有负黄金头寸。
央行表示,任何允许银行生产、进口或出口黄金的决定都将取决于国家银行授予的具体配额。
国家银行补充说,即使将黄金头寸上限提高到5%,与银行的财务能力相比,黄金头寸规模仍将保持适度,不会对金融体系构成风险。- (越通社/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