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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解决方案推动基于数据的管理程序的简化

11 月 15 日第 66.7/2025/NQ-CP 号决议规定,接收解决行政程序档案的机构必须利用和使用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中的数据作为纸质文件的替代品。

核心摘要:11 月 15 日第 66.7/2025/NQ-CP 号决议规定,接收解决行政程序档案的机构必须利用和使用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中的数据作为纸质文件的替代品。

政府于11月15日发布了一项关于在开发和使用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信息的基础上减少和简化行政程序的决议。

第66.7/2025/NQ-CP号决议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生效,表示行政程序档案组成部分的更换或减少取决于现有数据库的准备情况。如果管理机构公布的数据库中有相关信息,则个人和组织将不需要提供档案组成部分。

根据该决议,接收解决行政程序档案的机构必须利用和使用这些数据作为纸质文件的替代品。数据无法利用或者相关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行政审批机关将要求有关个人或者组织补充资料;同时要求依法更新、修改信息。

使用数据库衍生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也适用于海外越南人和在越南生活和经营的外国个人和组织。登录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或越南电子身份识别(VNeID)应用程序申请办理行政手续的公民无需对交互式电子表格进行数字签名。

66.7号决议规定,以电子数据代替案卷纸质办理行政手续,适用于工贸领域14个部委和1个部级机构管理的786项行政手续;教育和培训;科学技术;农业和环境;家庭事务;金融;正义;文化、体育和旅游;建造;银行业;卫生、外交事务;国防;公安;以及民族、宗教事务。

值得注意的是,来自国家数据库和专业数据库的信息将替代上述786项程序中未提及的行政程序的纸质文件。

此外,该决议还减少了八项行政程序的文书工作,例如为外国合作伙伴颁发印刷出版物许可证的程序;食品检测实验室指定登记;向 14 岁以下公民发放身份证;修改革命有功人员档案中的个人信息。

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VNeID在线提交材料的,主管机关将通过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或VNeID账户、短信或电子邮件向申请人发出通知,要求其在收到材料后8个工作小时内或相关专门法律文件规定的期限内补充材料。对于专人送达或邮寄的卷宗,主管机关将在收到卷宗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充卷宗的要求,同时将卷宗内的文件进行数字化处理。-(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