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ER
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该部建议家庭企业进行完整的银行账户报告

财政部建议,家庭和个体工商户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用于生产经营的所有银行账户。

核心摘要:财政部建议,家庭和个体工商户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用于生产经营的所有银行账户。

这项提议是在最近公开征求意见的关于家庭和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计算、扣缴、缴纳和使用电子发票的法令草案中提出的。该法令预计将于2026年初生效。

根据现行规定,家庭企业只需向税务机关通报用于电子纳税的银行账户。

草案还规定,家庭、个体工商户必须全面、准确地申报收入以确定纳税义务,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使用和提供会计记录、发票、销售管理软件及相关资料。

根据该法令草案,年收入5亿越南盾(19,000美元)或以下的家庭和个体企业将免征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超过 5 亿越南盾的人将根据应税收入乘以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纳税期内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收入总额减去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费用后的金额计算。

年收入5亿至30亿越南盾的税率为15%,30亿至500亿越南盾的税率为17%,超过500亿越南盾的税率为20%。

年收入在 5 亿越南盾至 30 亿越南盾之间的家庭和个体企业将被允许选择基于收入的税收或基于收入的方法。不同行业的税率建议在 0.5% 至 5% 之间。

房地产租赁收入(不包括住宿服务)对收入超过 5 亿越南盾的收入将按 5% 的税率征税。

计税方法连续两年保持不变。

这意味着,对于连续两年收入超过 30 亿越南盾的家庭企业,如果需要从基于收入的税收转向基于收入的税收,则需要从第三年开始进行转换。- (VNS/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