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科技部公布了辐射与核安全领域新颁布的39项行政管理办法和废止的51项行政管理办法。
科技部近日发布248/QD-BKHCN号决定,公布辐射与核安全领域新颁布的39项行政管理办法和废止的51项行政管理办法。
自2025年第332号政府令施行之日(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第248号决定列举了新颁布的程序,其中包括33项中央级程序和6项省级程序。中央级程序涉及辐射和核材料的运营、进口和运输许可、人力资源培训以及为原子能设施提供技术援助服务。
特别是,科技部越南辐射与核安全局负责管理辐射工作的许可程序,涉及加速器、放射治疗设备和灭菌辐照设备的操作、放射源的使用以及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和加工。
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核材料、核设备的进出口、包装、运输、过境管理也适用本办法。放射性废物和废放射源的处理和储存程序已合并为一个类别,以服务于管理目的。
在省级层面,新程序主要关注医疗保健领域,该领域的原子能被用于 X 射线设备。医疗诊断X射线设备和PET/CT扫描仪的申报程序,以及X射线设备许可证和医疗机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辐射工作人员证书的颁发、更新、变更和延期的程序下放给省级人民委员会。
同时,科技部取消了37项中央级程序和14项省级程序。
取消的程序主要涉及放射源的使用、放射性物质的生产和加工、放射源的临时储存、辐照设备的操作以及辐射设施的建设和退役等特定任务的辐射作业许可。-(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