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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刑事诉讼机制

本文指出了越南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刑事诉讼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核心摘要:本文指出了越南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刑事诉讼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跨国经济犯罪具有匿名性、复杂性、规模大、涉外因素频繁等特点,对现代司法体系构成重大挑战。这些犯罪不仅给一个国家造成经济、金融和社会损害,而且在全球范围内产生负面影响,削弱公众对国家经济管理的信任。在全球化和国际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完善刑事诉讼机制打击此类犯罪的需要变得更加迫切。本文指出了越南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刑事诉讼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完善相关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

跨国经济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犯罪不同,跨国经济犯罪具有高度无形性,不局限于特定地域空间,主要通过网络金融交易、变相投资、设立空壳公司、运作非法投资基金等复杂手段实施。商业合同、投资证书或资产转让文件等法律工具经常被用来使非法现金流合法化。这些犯罪的无形性通过使用电子数据、加密货币、数字平台和金融科技来体现,不留下任何物理痕迹。

跨国经济犯罪的特点是组织严密、实施专业。经济犯罪组织通常以在多个国家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形式运作,利用在“避税天堂”或经济法律宽松的司法管辖区注册的空壳公司来隐藏资金踪迹并逃避监管。国际银行账户、电子钱包、匿名交易链或“分层”汇款技术被用来掩盖金融足迹。

此外,跨国经济犯罪以合法形式进行伪装,非法行为合法化。出于犯罪目的的交易通常采取正常的民商交易形式(例如买卖货物、转移资本、进行国际支付或提供投资资本),这使得当局很难确定启动刑事诉讼的理由。

打击跨国经济犯罪的挑战

证据收集面临重重困难。跨国经济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大多以电子数据、财务记录、在线交易日志或加密数据的形式存在。这些数据分散在多个国家,并经常被更改、删除或移动,需要现代化的技术设备、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最重要的是,需要有效的国际合作,以促进数据收集。与此同时,越南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缺乏对跨境数字证据处理程序的具体规定,当局仍然很大程度上依赖传统的物证。

另一个挑战是国内诉讼机构对位于越南境外的犯罪行为、资产或证据的管辖权受到限制。引渡程序、刑事事项司法协助和领事合法化仍然面临许多障碍,特别是在被挪用的资产已转移到国外或罪犯在被发现之前已逃离该国的情况下。

此外,国内刑事诉讼法与越南加入的条约并不完全兼容。一些国际承诺要求成员国针对涉及国际因素的犯罪制定专门的程序程序,而国内法律体系缺乏相关机制或仅对引渡、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转移以及刑事诉讼中的领事保护权等作出一般性规定[2]。

由于缺乏共享数据库平台和标准化专业流程,刑事诉讼系统内各实体之间的跨学科和国际协调仍然存在延迟和分散的情况。在实践中,越南仍然主要依赖传统的司法协助请求,此类请求耗时长、程序复杂,使其错失追查罪犯、冻结资产和预防犯罪的机会。 [3]

越南现行打击跨国经济犯罪刑事诉讼机制的不足

首先,识别此类犯罪的迹象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金融经济行为看似民事或商事交易,需要深入评估,区分行政违法行为、风险经济活动和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例如,在外商投资企业转让定价案件中,判断向境外母公司转移利润的行为是否构成逃税犯罪是复杂的,既需要定量依据,又需要分析行为意图。

二是复杂经济案件征求专家鉴定机制不健全。对金融、银行或证券证据的专家评估需要审计、数据分析和金融科技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并非所有评估机构都能提供这些专业知识。

第三,缺乏对跨境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存、处理、转移和证据价值认可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当这些证据位于越南境外时。事实上,现代经济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往往是电子数据的形式(如电子邮件、国际银行账户登录信息、区块链交易、云数据等)。这使得调查依赖于外国合作伙伴的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