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根据该通知,个人投资者,无论居民身份如何,通过服务提供商转让加密资产的,必须按每笔交易价值的 0.1% 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规定,在越南交易加密资产的个人投资者每次转让将面临 0.1% 的个人所得税,这标志着快速增长的数字资产市场正规化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政策在第32/2026/TT-BTC号通知中规定,为与加密资产相关的交易、转让和商业活动的税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确定加密资产转让收入和应税收入的时间将遵循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加密资产管理规则下有关证券转让收入和收入确定的现有规定。
根据新规定,加密资产转让和交易活动免征增值税。然而,不涉及直接转移的其他相关活动仍需按照现行规定履行增值税义务。
对于根据越南法律成立和运营的组织,加密资产转让产生的收入将缴纳 20% 的企业所得税。
应税收入是根据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格以及有发票和文件证明的合法转让相关费用计算的。同样的税率也适用于提供加密资产服务并从此类服务中产生收入的公司。
与此同时,通过越南服务提供商转移加密资产的外国组织将被要求按每次转移收入的0.1%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通知于3月27日生效,并将在第05/2025号决议规定的试点期间实施。- (VNS/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