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建议修改有关项目分类和环境许可证发放的规定,以提高清晰度和透明度,并减少执行环境相关行政程序所需的实体范围。
农业和环境部(MOAE)正在起草修订2020年环境保护法的法律草案,其中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简化行政程序、加强权力下放和加强项目业主问责的建议。
其中一项值得注意的修订是简化了投资项目分类的环境标准。
根据草案,投资项目将分为三类,适用不同的环境管理程序。这些包括第一组(需要详细的环境影响评估(EIA))、第二组(需要简化的环境影响评估)和第三组(仅需要在项目实施前进行环境登记或环境许可)。
这种方法预计将使投资者更容易地确定其在环评报告评估或环境许可证颁发等程序方面的义务。
草案还旨在根据地方当局的处理能力,继续审查和减少受行政程序约束的实体数量。同时,简化实施程序,从许可前控制转向加强许可后监管,从而增强项目业主的作用和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减少了环评所需的项目数量。其中包括位于工业园区或家庭手工业区内的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高风险项目的;以及不涉及环境敏感因素的小型项目。
对于符合简化环评条件的项目,评审程序修改为仅需要发出评审结果通知,而不是像以前要求的正式批准。
农业部还建议进一步向地方下放权力,该部仅评估影响较大、跨区域的项目或与其作为协调机构的条约相关的项目。
此外,草案还修改了颁发环境许可证的法律依据,以确保更大的清晰度和透明度。它还建议增加某些免于环境许可的类别,包括公共行政服务提供者办公室以及幼儿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建设项目。-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