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卫生部提出,对食品安全进行全供应链管理,加强追溯和风险早期防范,加强从中央到地方的单一归口机制管理。
卫生部 (MOH) 正在努力修订 2010 年食品安全法,以全面控制整个食品供应链,从原料、生产和加工到分销和最终交付给消费者。
首次将“基于价值链的管理”原则写入法律。拟议的修订将在整个食品生产和贸易过程中引入无缝控制模式,而不是像目前那样由每个部门监督特定的产品组或单独的阶段。
卫生部表示,这种方法将使管理机构能够对食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监控并及早发现风险,而不是主要在食品安全违规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才采取行动。
为了控制网络空间销售的假冒商品、走私产品和食品,卫生部提出了对市场上此类商品和产品的强制性可追溯要求。可追溯性信息必须以条形码、二维码、DataMatrix 码或其他电子格式的形式显示在产品包装上,以便消费者和监管机构能够验证产品来源。
根据该草案,如果消费者怀疑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则有权索取可追溯信息。反过来,企业必须识别相关批次,报告流通数量,并在发现风险时制定召回计划。
关于上市后检查,卫生部提出了基于风险分析的管理方法。因此,管理当局将进行调查和测试,以识别潜在有害的生物和化学制剂,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并在供应链的每个阶段制定控制措施。
与现行主要依靠事后检查和制裁的机制相比,新办法更加注重早期风险防范,优先对高风险产品群和生产者进行检查,而不是广泛检查。
对于进口食品,草案要求进口商在进口前注册产品声明或声明适用标准,并获得每批进口食品的符合性确认,免予检验的情况除外。
草案还提出,建立国家食品安全数据库和预警系统,收集数据,用于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进行监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食品来源追溯等。
在电子商务领域,草案要求通过数字平台销售食品的企业公开产品申报表和食品安全合格证明。他们还必须遵守买家信息保密的规则。
食品安全从中央到地方统一管理
为确保食品安全有效治理,卫生部提出了食品安全国家管理机构重组方案草案,旨在理顺各级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组织模式。
在中央层面,越南食品管理局仍隶属于卫生部,承担职能和职责,并从工贸部和农业环境部相关单位接管食品供应链初级生产阶段后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和设施。
省级在卫生部门现有单位的基础上设立食品安全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管理的归口单位。接管省级工贸部门、农业环境部门相关单位食品安全相关职能、任务、人员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