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农业和环境部拟将农业和环境领域10部法律中若干条款的修改和补充的法律草案纳入国家立法计划。

该法律草案旨在对农业、环境领域的农作物生产、畜牧业、兽医、渔业、灌溉、堤防、水资源、气象水文、地质矿产等10部法律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农业和环境部代表表示,该提案源于执行国会关于处理法律规定障碍的特别机制的第206/2025/QH15号决议和政府于5月18日关于减少、分散和简化行政程序以及减少和简化MAE管理下的商业条件的第66.19/2026/NQ-CP号决议的需要。
根据上述决议,政府有责任向国会提交一项法律,修改和补充现有13部法律中的相关条款,并确保该法律于2027年3月1日之前生效。
不过,根据MAE的说法,距离2027年3月1日只剩下很短的时间,起草13个单独的法律草案在进度、一致性和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方面将难以保证。
起草法案对农业、环境领域10部法律中的若干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是适当的,因为这些法律在行政程序和商业投资条件方面密切相关。
此次草案的一大亮点内容是对《畜牧法》中有关动物饲料生产资格证书颁发和撤销的规定进行了修改。颁发和撤销证书的权力将授予省级动物饲料生产设施人民委员会主席。
这一规定被认为符合分权政策,减轻了中央机构的负担,缩短了申请的处理时间。对于进口国有具体要求的情况,管理机构将根据政府规定颁发和吊销证书,以确保符合国际要求和出口活动。
同样,在矿产领域,草案还修改了《地质矿产法》,向地方下放权力。如有必要,在提交许可证申请之前,省人民委员会主席将有权审议和批准禁止矿产活动区域的矿产勘探。新规定也将适用于农业和环境部长许可授权下的矿产,旨在缩短程序并增强地方在处理新兴项目中的积极作用。
该部起草了一份意见书,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允许国会在一次会议(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以简化程序批准该法律草案,并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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