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海关总署于 2026 年 5 月 6 日发布的第 702/QD-CHQ 号决定(“第 702 号决定”),涉及区域海关第三分局(管理海防市)集中清关模式(“CCM”)下进出口货物的海关程序
生效日期:2026年6月1日起
适用范围:海关第三分区辖下清关队及关闸海关
以下情况请勿申请CCM(仍在关闸海关进行):
货物独立运输
货物进出保税仓库
根据纸质报关单申报的货物
通过服务提供商发送的低价值货物
海关官员不得要求提交已在以下系统上提供的硬拷贝文件:
海关电子数据处理系统
国家单一窗口门户网站
在线公共服务门户
东盟单一窗口门户网站
按规定与其他国家建立信息交换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