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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领导人呼吁转向现代城市治理

国会主席陈青敏高度评价胡志明市城市发展法草案的准备工作,认为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标志着国家思维从城市管理转向以促进发展为重点的现代城市治理。

核心摘要:国会主席陈青敏高度评价胡志明市城市发展法草案的准备工作,认为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标志着国家思维从城市管理转向以促进发展为重点的现代城市治理。

国会主席陈清曼呼吁从行政城市管理向现代化和促进发展的城市治理转变,强调拟议的城市发展法应提供突破性的法律框架,以释放胡志明市和越南其他城市中心的增长潜力。

7月21日,越南国会党委书记文主席在河内主持召开越南国会党委常务委员会和胡志明市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会议回顾了胡志明市特色政策机制落实情况和城市发展法起草情况。

该法案将党的政策制度化,保留了第98/2023/QH15号决议中关于在胡志明市试点一些具体机制和政策的适当规定,并借鉴了《首都法》中的类似政策。

其指导原则是加强放权,赋予特级城市更大的管理自主权和问责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控制、检查、监督和问责。

与会者表示,草案广泛反映了中央政治局确定的主要方向,特别是关于新时代胡志明市发展的第09-NQ/TW号决议以及其他关于国家发展的战略决议。他们指出,该法案标志着从临时试点机制向稳定长期法律框架的重要转变。

这位国会领导人赞扬了该市为该法律草案所做的准备工作,称其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立法,标志着国家思维从城市管理转向注重促进发展的现代城市治理。

最高立法委员强调需要一部真正变革性的法律,敦促立法者加强城市治理体系和有效的权力控制机制。他建议赋予城市管理部门更大的现场权限,包括批准投资政策和吊销许可证,称这是必须取得的重大突破。

不过,他强调,权力下放必须伴随着明确的执法能力量化标准,以确保地方当局有足够的资源和合格的人员来有效行使新权力。

关于权力控制和问责,文主席表示,增强自主权必须与独立的事后监督相匹配。他建议建立一套城市治理绩效指标,定期公布,接受国会和人民议会的公众监督和监督。

他进一步要求将公交导向发展(TOD)模式和动态城市空间规划纳入立法草案。他建议明确界定TOD区域的半径,允许地方当局拍卖交通枢纽周围地下和高架空间的开发权,并获取土地增值收益以再投资于基础设施。

在谈到城市金融时,他认为缺乏自有投资资本是城市面临的最大限制之一,城市仍然过度依赖传统的预算分配和银行贷款。

因此,他建议增加允许地方政府为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发行专项市政债券的规定,并试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下市场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基金。

胡志明市国会主席还强调,胡志明市需要投资数字化转型和创新中心等软基础设施,简化战略性城市项目的投资程序,加快城市更新,特别是沿河和运河的住房重建,以改善城市美观、安全和生活条件。

他强调确保拟议的《城市发展法》与目前正在修订的其他法律(包括《土地法》、《投资法》、《公共投资法》和《国家预算法》)之间的一致性的重要性。他特别呼吁根据社区共识门槛,制定明确的法规来管理城市更新、再开发和TOD项目的土地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