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该法规详细介绍了财务机制、投资者和承包商的选择、会员注册以及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协议……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财务机制、投资者和承包商的选择、会员注册以及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协议。

据越南之声网络报纸报道,越南国际金融中心(VIFC)执行委员会主席、副总理阮文胜已签署第05/QD-HDDHTTTC号决定,发布该中心的运营规定。
该文件概述了 VIFC 胡志明市 (VIFC-HCMC) 和岘港 (VIFC-DN) 执行机构的运作情况。它还详细介绍了财务机制、投资者和承包商的选择、会员注册以及相关机构之间的协调协议。
根据规定,这两个执行机构被指定为各自市人民委员会的具体行政机构。他们的任务是国家管理和直接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国际金融公司活动。若出现不可预见的问题或机构间发生分歧时,执行机构负责总结情况,报请VIFC常务理事会或上级主管机关作出最终决定。
执行机构担负着投资促进、国际合作、吸引金融机构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等多项关键职责。他们还负责为当地国际金融公司制定增长战略,并向执行理事会和各自的城市人民委员会提供定期进度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机构有权聘请国内外组织和专家,在法律框架、发展战略、招商引资、技术、会员管理、数字基础设施等方面提供咨询。此外,它们还有权建立咨询委员会和专家组,以协助评估、许可和管理各自的国际金融公司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