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自2019年1月1日起,越南企业需对遵守劳动法的情况进行自查。阅读更多信息以了解自检规定。
2018年,越南政府发布了第17/2018/TT-BLDTBXH号通知(“17号通知”),规范企业劳动法遵守情况自查。该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用人单位、工会和国家检查机构的劳动法遵守情况自查、网上报告以及责任提供了指导。
根据17号文规定,自查时间由企业自行决定,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保留全部结果档案。
如果他们未进行自查或报告结果,他们可能会受到劳动法合规性检查或可能受到处罚。
根据17号文规定,自查内容需包括以下内容:
定期实验室报告;
员工招聘和培训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沟通、协商、签订集体劳动协议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职业安全卫生的组织实施;
执行针对女性员工、未成年员工、老年员工、残疾员工和外籍员工的规定;
劳动规则、劳动纪律、身体补偿的制定和登记
相关员工参加和扣除/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和健康保险;
处理劳动争议和投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