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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发布电子纳税交易指南:19号通知

越南近期发布了19号文关于电子税务交易的指导性规定。越南简报强调该通知的要点

核心摘要:越南近期发布了19号文关于电子税务交易的指导性规定。越南简报强调该通知的要点

越南财政部最近发布了关于越南公民电子纳税的第19/2021/TT-BTC号通知。

该法令旨在加大对纳税人的支持力度,简化纳税流程,让用户体验便捷的纳税流程。

近日,越南财政部(MoF)发布了第19/2021/TT-BTC号通知(简称“19号通知”),指导电子税务交易。该通知自5月3日起施行。

进行电子交易的纳税人必须拥有互联网接入、电子邮件地址、数字签名或手机号码。电子税务交易可以 24/7 进行,包括公共假期。

19号文补充规定,允许纳税人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税务电子交易:

国家公共服务门户网站,财政部的门户网站,连接到税务总局 (GDT) 的门户网站;

连接到 GDT 门户的其他合格国家机构的门户网站;和

链接到 GDT 门户的中介支付服务提供商的电子支付服务。

具体来说,财政部规定,纳税人通过上述任何一种方式进行电子税务交易,都需要进行登记才能进行电子税务交易。该应用程序将遵循纳税人选择进行电子税务交易的每个机构或组织的规定和指示的规则。

其他纳税人将获得 GDT 的额外账户,以便在通过国家公共服务门户和财政部网站使用该方法时进行交易。

该附加帐户将根据纳税人通过这些门户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创建,因此纳税人无需手动注册任何更改或添加。

当被问及出台19号文的主要原因时,财政部提到,发布本通知是为了进一步便利纳税人,优化纳税流程。

此外,本补充通知将符合以下规定:

关于在办理行政手续时实施一站式机制的第61/2018/ND-CP号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