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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新通知修改了越南的贷款法规

9 月 1 日,针对国内和国际公司贷款的新变化将生效。这些变化如下。

核心摘要:9 月 1 日,针对国内和国际公司贷款的新变化将生效。这些变化如下。

我们讨论了越南的贷款法规和新修正案,这些法规将于 9 月 1 日起实施。这是根据第 39/2016/TT-NHNN 号通知对国内和国际公司贷款进行的修改。

越南的贷款法规

第 39/2016/TT-NHNN 号通知(以下简称第 6 号通知)涵盖了有关向国内和国际公司贷款的规定,已由 06/2023/TT-NHNN 号通知进行了修订。这些变更将于 9 月 1 日生效。

在本文中,越南简报介绍了外国公司在越南放贷时应注意的关键变化。

第八条:拒绝贷款

注:2023 年 8 月 24 日,下文概述的第 8 条修正案已暂停,不会按照最初报道的那样于 9 月 1 日生效。

原通知第八条修改,列出下列拒绝贷款申请的理由:

用于开展业务或投资《投资法》禁止的部门或活动的贷款。

购买金条的贷款。

用于偿还欠信贷机构贷款债务的贷款,但用于支付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贷款利息(如果计入总建筑成本估算)的贷款除外。

用于偿还国外贷款债务(不包括以延期付款形式发放的国外贷款)或偿还欠其他信贷机构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但用于提前偿还现有贷款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贷款除外: 新贷款期限不超过旧贷款剩余期限;旧贷款尚未进行任何债务重组。

用于出资或购买或接受转让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股权,或尚未在证券市场上市或在 Upcom 注册交易的股份公司股份的贷款。

用于向不适合出售或不适合经营的投资项目出资的贷款。

用于财务抵消目的的贷款,但满足以下条件的除外: 客户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业务项目发生的费用,期限少于贷款申请决定列出时的 12 个月;使用客户资金执行业务项目所支付的费用将使用根据贷款申请从信贷机构借入的资金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