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以下是针对 CPTPP 越南进口翻新商品的当地法规的制定情况。
总体而言,越南一直不愿进口二手商品。然而,随着几个下一代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翻新商品条款的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以下是根据 CPTPP 制定的有关翻新商品进口的当地法规的情况。
11 月 2 日,越南政府颁布了第 77/2023/ND-CP 号法令(第 77 号法令),管理《全面渐进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下的翻新商品进口管理。
然而,CPTPP 并不是唯一允许进口翻新商品的下一代自由贸易协定。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也有类似条款。
尽管现行法令仅适用于 CPTPP,但这可能会告知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的类似法令将如何制定。有鉴于此,《越南简报》详细解读了这项新法令以及从事翻新商品贸易的外国公司应了解的内容。
该法令如何定义货物?
第 77 号法令定义了翻新和/或翻新进口产品的两种主要类型。这些是翻新材料和翻新商品。它们的定义如下:
翻新材料是从旧货中拆下的零件,然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洁、测试、检查和修理,以确保它们安全、坚固且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要使产品被视为翻新商品,它必须满足几个关键标准。这些都是:
它必须至少部分由回收材料制成;
不使用时必须具有与同类商品相似的保质期;
在不使用时,必须能够执行与同类商品相同的全部功能,质量和性能与同类型商品的质量和性能不变或者相似;和
未使用时必须有与同类型商品类似的保修。
符合这些标准的商品可能会被视为正式翻新,然后可以进口到越南,但也存在一些监管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