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对商业仲裁进行了立法。以下是法律细目以及外国公司应该了解的内容。
商业伙伴关系有时会遇到争议。为了解决此类冲突,商事仲裁可以作为有效的解决方案。我们讨论越南的商业仲裁程序。
商事仲裁是解决企业之间纠纷的机制。该过程通常在独立仲裁员的指导下在仲裁中心进行。在仲裁程序中,双方陈述各自的案件,仲裁员尽力促成双方均同意的解决方案。
在越南,商事仲裁受 2010 年商事仲裁法(第 54/2010/QH12 号法律)管辖。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商事仲裁,必须首先订立仲裁协议。本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订。 2010 年《商事仲裁法》遵循 UNCITRAL(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商事仲裁示范法,作为程序规则的国际标准。
商业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仲裁条款或完全单独协议的形式,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同意。
仲裁协议无效
2010 年《商事仲裁法》明确了商事仲裁协议被视为无效的情况。其中包括以下情况:
该争议不属于仲裁员的管辖范围。
仲裁协议的订立人无权作出该协议。
仲裁协议的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协议过程中受到欺骗、威胁、胁迫,请求宣告协议无效的。
仲裁协议违反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