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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越南 2025 年个人所得税最终确定

我们讨论越南雇主和雇员的个人所得税 (PIT) 最终确定义务,包括截止日期。

核心摘要:我们讨论越南雇主和雇员的个人所得税 (PIT) 最终确定义务,包括截止日期。

我们讨论越南雇主和雇员在 2025 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 (PIT) 最终确定义务,包括截止日期。

需要直接与越南税务机关最终确定年度个人所得税 (PIT) 的纳税人应在次年 4 月底之前提交 PIT 申报表。随着更高效的申报方法和对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雇主和个人清楚了解 PIT 申报的要求并提前做好准备至关重要。

年度个人所得税最终确定的目的是什么?

准确评估纳税人的责任或权利是个人的一项常见法定义务。这样做还可以根据需要安排纳税、退税或任何其他目的。

所有纳税居民都必须汇总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赚取的应税收入,并计算该收入的应纳税额。评估完成后,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备案 PIT,从而完成年度最终确定。

谁需要在越南缴纳年度个人所得税?

在越南,工人并不是唯一有义务最终确定个人所得税的主体,雇主也将在规定的条件下分担责任。根据第126/2020/ND-CP号法令和第883/TCT-DNNCN号公函,年度PIT申报和最终确定的主题包括:

向授权其代表个人最终确定 PIT 的个人支付薪水和工资的实体,无论是否进行减税,但不支付收入的情况除外。

直接向税务机关缴纳纳税义务的个人,包括: 额外应缴税款,或多缴税款要求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退还或抵扣的个人,但税额在 50,000 越南盾或以下,或应缴税款低于已缴纳的暂缴税款且不要求退还或抵扣的情况除外;从抵达第一天算起连续12个月内在越南居住183天或以上的个人;在离开越南之前终止在越南的雇佣合同的外国人;因自然灾害、火灾等影响纳税能力的事件,有工资、工资收入的居民个人。

何时允许个人授权他人最终确定其 PIT?

领取工资、工资的居民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代为核定个人所得税:

根据劳动合同工作的个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授权其雇主处理个人所得税的最终确定: 与单一雇主签订至少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并获得工资或工资,并且在税务最终确定期间实际在那里工作,即使他们没有工作整个日历年;由于合并、合并、分立、分立或企业类型变更,或者两个组织属于同一系统,从一个组织转移到另一个组织。

具有额外偶然收入的个人,如果他们: 根据与单一雇主签订的三个月或以上的劳动合同赚取薪水或工资,并且在收入纳税人进行税务最终确定时仍在该雇主工作(包括他们在整个日历年没有工作的情况);年内有来自其他来源的额外临时收入,前提是: 平均每月临时收入不超过 1,000 万越南盾;该收入需缴纳 10% 的个人所得税 (PIT) 预扣税,且个人不要求对该收入进行最终纳税。

值得注意的是,雇员必须满足上述适用条件,才能授权雇主代表他们进行个人所得税最终确定。此外,根据越南不断扩大的电子身份 (e-ID) 框架,个人现在需要使用其 e-ID 帐户来访问税务机关的数字服务,包括个人所得税 (PIT) 的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