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第 252 号法令加快取消出境暂停、税收债务门槛以及纳税人 120 天的宽限期。
越南根据第 252/2026/ND-CP 号法令修订了针对未缴税款的纳税人的临时出境暂停规则,于 2026 年 7 月 1 日生效。新规定加快了取消旅行限制的程序,并为纳税人解决税款债务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
越南第 252/2026/ND-CP 号法令(“第 252 号法令”)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加速取消出境暂停,并允许在个人和家庭企业剩余税负低于 5000 万越南盾或合格组织低于 5 亿越南盾时取消限制。该法令还允许纳税人以电子方式提交付款证据,并对某些合规违规行为引入 120 天的宽限期。
这些变化是政府为实现税务管理现代化而做出的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同时确保纳税人在采取更严格的执法措施之前有足够的机会纠正合规问题。
更快地去除出口悬浮液
根据新规定,纳税人符合规定条件后,税务机关必须立即发出解除暂缓出境通知。该通知通过税务管理系统以电子方式发送给移民局,然后移民局按照规定取消旅行限制。
此前,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后最多可在24小时内发出取消通知。
处理时间的缩短预计将减少对解决未缴税款后需要紧急国际旅行的商务旅客和个人的干扰。
更新了欠税人的退出暂停门槛
最显着的变化之一是针对未清偿税款的纳税人采取临时退出措施,引入了明确的货币门槛和逾期期限。
该法令还要求税务机关在实施暂停出境前至少 30 天发出电子通知,从而加强了程序保障。
暂停退出的条件
个人和家庭企业
税务执行决定后逾期 120 天或更长时间的税款为 5,000 万越南盾或以上。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受益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