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越南拟为旅游新业态提供所得税和土地租金优惠

越南拟对旅游新业态项目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并在前三年减免至少50%的土地租金;相关措施仍处于国会决议草案阶段。

核心摘要:越南拟对旅游新业态项目实施企业所得税两年免征、随后三年减半,并在前三年减免至少50%的土地租金;相关措施仍处于国会决议草案阶段。

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未来三年对旅游新模式下的产品收入减按50%缴纳税款。

说明性图像。 (照片:宋晃)。

正如中央政治局关于将越南旅游业发展成为新时代先行经济部门的第26-NQ/TW号决议所述,文化体育和旅游部正在起草关于将旅游业发展为关键经济部门的特别机制和政策的国会决议。

根据拟议的政策,在新旅游商业模式下运营的项目在前三年内将获得至少50%的土地租金减少。企业所得税还将免征两年,随后三年内对这些新旅游模式下创造的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减免50%的应纳税税。

此外,对专家和家庭从旅游新商业模式产生的产品中获得的工资、薪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两年,并在接下来的三年内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拟议措施旨在到2030年加强旅游业增长,重点发展河内、胡志明市和岘港三大旅游增长极以及10个主要旅游中心和20个国家旅游区。到2030年,越南的目标是拥有约150万间住宿房间,而旅游业预计将创造约230万个直接就业机会和350万个间接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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