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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第342/2026/ND-CP号法令:外资贸易与零售许可新规

第 342 号法令更新了越南的贸易和零售许可规则。了解经济需求测试(ENT)豁免、许可时间表和报告义务。

核心摘要:第 342 号法令更新了越南的贸易和零售许可规则。了解经济需求测试(ENT)豁免、许可时间表和报告义务。

第 342/2026/ND-CP 号法令更新了越南的贸易和零售许可流程,自 2026 年 10 月 18 日起生效。外商投资企业应审查其许可活动、门店扩张计划、新的报告义务以及经济需求测试(ENT)豁免的资格。

越南更新了从事货物贸易和直接相关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FIE)的框架。第 342/2026/ND-CP 号法令于 2026 年 9 月 3 日发布,将许可决定移交给省级当局,承认基于条约的经济需求测试 (ENT) 豁免,并为特定投资和大型零售网络引入额外的安全咨询。第 342/2026/ND-CP 号法令取代第 09/2018/ND-CP 号法令。

该法令的适用范围不限于商店和超市。其范围包括出口、进口和分销权,以及某些物流、货物租赁、贸易促进、商业中介、电子商务平台和招标活动。对于投资者来说,当务之急是确定哪些活动需要营业执照,哪些网点需要单独的许可证,以及拟议的所有权或规模变更是否会影响审批途径。

营业执照咨询

越南的哪些活动需要营业执照和零售场所许可证?

第 342 号法令保留了两项不同的批准。该法令规定的活动需要取得营业执照,包括零售分销、特殊管制商品的某些进口和批发权、条约涵盖的子行业之外的物流服务、商品租赁、贸易促进、商业中介服务、特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以及商品和服务招标服务。每个零售店都需要零售店许可证。

外商投资企业通常可以在获得营业执照和证明其场所使用权的文件后申请营业执照。第一家营业网点与总机构在同一省份或者直辖市的,可以同时申请两个牌照。门店位置还必须满足适用的土地、规划、建设、消防安全、交通和环境要求。

根据第 342 号法令,并非所有出口、进口或批发活动都需要单独的营业执照。在正确注册后,可以开展指定许可清单之外的活动,但须遵守市场准入规则、产品限制和其他适用条件。因此,投资者应评估其实际运营模式中的商品和服务,而不是假设一张许可证涵盖所有交易活动。

许可证审批流程有何变化?

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由总部所在地的省级人民委员会负责。零售场所许可证由门店所在地省级人民委员会办理。工业和贸易部 (MOIT) 保留监管和数据库职责,但根据新法令,例行的 MOIT 咨询已从许可程序中删除。

如果许可机构可以从国家或专业数据库中检索完整信息,则申请人也无需重新提交某些税务、注册和投资文件。这并不意味着不需要书面解释和商业计划,包括相关申请中所需的五年计划。当主管部门无法访问必要数据时,投资者应允许补充记录的请求。

在特定情况下,安全协商仍然是强制性的。涉及非条约投资者或市场开放承诺之外的活动和货物的特定申请,许可机关应当征求公安部、国防部的意见;某些大型数字平台的外国控股运营商;以及合格的大型零售网络。门店标准包括:销售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门店为100家;销售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且3000平方米以下的门店为50家;和/或销售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门店为30家。它们适用于某些应用程序,以允许现有网点继续运营,也适用于投资者已经拥有或共同拥有相关规模网络的新网点应用程序。

各部委一般有 14 个工作日的时间根据适用程序提出意见。投资者应将咨询纳入扩张和交易时间表;并非每个插座应用都需要它。

零售投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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