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政府最近对提供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实体进行了重大改革,包括新的通知和报告义务以及取消了多项市场准入要求。
根据第 347/2026/ND-CP 号法令,从 9 月 15 日起,提供数据分析和聚合产品及服务的组织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通知国家数据中心。
他们还必须通过国家数据中心向公安部提交有关提供此类产品和服务的年度报告。报告必须在每年12月20日之前提交,报告范围为上一年12月15日至报告年度12月14日。还可能需要非计划报告。
通知要求也适用于9月15日之前开始运营的企业。他们必须在开始运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数据中心报告其运营情况。
此外,该法令取消了此前提供数据分析和聚合产品和服务需要获得资格证书的要求。该要求以前适用于多个类别,包括国家机构信息系统中使用的三级和四级产品和服务;能够对国防、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安全或公共卫生构成风险的产品和服务;与国家或部门数据库连接或共享数据的;以及那些使用核心或重要数据的人。
对于其他仍需认证的活动,公安部将颁发三类证书,即提供数据交换平台服务资格证书;提供数据中介、分析和聚合产品和服务的资格证书;以及提供数据分析和聚合产品和服务的资格证书。
该法令对提供数据交换平台服务的组织提出了新的人员要求。因此,此类组织必须雇用至少 5 名具有大学学位或更高学历的人员,至少有 40% 的员工长期工作,30% 的员工拥有主管机构或组织提供的相关培训课程的结业证书。
合格的培训领域包括数据科学、数据分析、数据管理、咨询、经纪、贸易推广、资产管理和数据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