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越南第330/2026/ND-CP号法令强化网络安全与个人数据保护执法

越南第330/2026/ND-CP号法令细化网络安全及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补救措施,并已于2026年8月19日生效。

核心摘要:越南第330/2026/ND-CP号法令细化网络安全及个人数据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与补救措施,并已于2026年8月19日生效。

2026年8月19日,政府发布了关于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领域行政处罚的第330/2026/ND-CP号法令(“第330号法令”),并立即生效。该法令是在网络空间违法行为日益复杂的背景下出台的,这些违法行为包括网络攻击、虚假信息、网络欺诈以及非法收集、使用、交换和出售个人数据。

值得注意的是,在330号令之前,相关制裁分散在不同的法规中,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法中的某些义务缺乏相应的处罚,而且现有的一些罚款被认为威慑力不足。因此,330号令的颁布加强了执法力度,规定了更具体的违法行为、处罚和补救措施,从而将《2025年网络安全法》和《个人数据保护法》的义务纳入更具体的执法框架。

违反网络空间安全、公共秩序和防范网络攻击行为:不仅可能因直接创建非法内容或实施网络攻击而产生责任,也可能因共享或传播此类内容以及未与主管职能机构合作防范网络攻击而产生责任。

实施网络安全保护活动中的违规行为:第 330 号法令强调实际保障措施,从网络空间的系统和儿童保护到数据存储和越南本地存在。违规行为除了罚款外还可能导致服务暂停。

与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管理相关的违规行为:更严格的数字账户身份验证、识别、记录和安全要求,使用人工智能或深度伪造伪造生物识别数据也将受到制裁。

与反垃圾邮件、电子邮件和电话相关的违规行为:更加注重同意、选择退出权和服务提供商的责任。

个人数据保护违规行为:针对与处理目的、保留、同意、非法数据传输和数据交易、影响评估和个人数据保护人员相关的义务的具体制裁。

过渡性规定:明确了对第 330 号法令生效日期之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更优惠的规定。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 330 号法令的一些关键要点,并就新执行制度对企业网络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合规性的影响提供实际见解。

第 330 号法令规定对影响网络空间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各种行为进行制裁,包括提供、共享或传播非法、虚假或未经证实的信息。根据违规情况,个人罚款可能高达 3000 万越南盾,组织罚款可能高达 6000 万越南盾,并采取强制删除、删除或更正相关信息等补救措施。

因此,责任不仅限于那些直接创建非法内容的人,还包括其提供、共享或传播。在实践中,虚假或未经证实的帖子可能会通过企业社交媒体账户、社区团体、页面管理员管理的账户或在线平台的自动共享功能迅速传播,可能引起公众的担忧或困惑。管理或运营平台或系统的组织如果未能采取必要措施来检测、防止或删除非法内容或与主管当局合作,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因此,运营网站、数字平台、社交网络或其他托管用户生成内容的渠道的企业应特别关注内容治理和删除机制,以及及时响应主管部门要求的能力。

除了与内容相关的风险之外,第 330 号法令还针对网络攻击相关行为引入了具体制裁措施,以应对日益自动化和复杂的攻击,特别是使用人工智能 (AI) 的情况。受制裁的行为包括未经授权访问或干扰数据、不当利用或利用技术漏洞,以及未能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与网络攻击相关的责任并不限于直接实施攻击。第 330 号法令还对未能与专业网络安全部队合作预防和消除网络攻击的行为进行制裁,对个人处以最高 5000 万越南盾的罚款,对组织处以最高 1 亿越南盾的罚款。因此,企业应重点关注预防、检测、响应和协调,同时维持适当的内部机制来处理事件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做出响应。

第 330 号法令本节的规定表明,网络安全责任不仅可能因直接访问或破坏信息系统而产生,还可能因未能对组织或个人管理的系统实施所需的保护措施而产生。因此,330 号法令强调网络安全义务的实际履行,而不仅仅是采用内部政策或程序。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