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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作者:Duyen Ha Vo(高级合伙人)和 Tram Dang(高级律师) 随着新《土地法》即将实施,越南的土地征用格局将发生转变。新《土地法》最近获得国民议会批准,并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文探讨了这些变化对从事房地产、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商征地的潜在影响。 1. 土地收回资格项目。基于“国家和公共利益考虑”(土地收回资格项目),国家有资格从现有占用者手中收回土地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拟议项目清单已得到扩展并进一步复杂分类。 2. 通过私人协议征用土地。如果目标

核心摘要:作者:Duyen Ha Vo(高级合伙人)和 Tram Dang(高级律师)

随着新《土地法》即将实施,越南的土地征用格局将发生转变。新《土地法》最近获得国民议会批准,并将于 2025 年 1 月 1 日生效。本文探讨了这些变化对从事房地产、能源和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商征地的潜在影响。

1. 土地收回资格项目。基于“国家和公共利益考虑”(土地收回资格项目),国家有资格从现有占用者手中收回土地用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拟议项目清单已得到扩展并进一步复杂分类。

2. 通过私人协议征用土地。如果目标土地不受国家机构控制,则可以在通过私人协议从当前土地使用者那里获得的土地上进行项目开发,而不是通过国家租赁或分配土地获得,无论拟议项目是否是土地撤销资格项目或其他项目,前提是:

对于商业住房项目,该私人协议方案可能仅适用于住宅用地,并且

对于土地征用资格项目,申请本私人协议方案必须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该计划是《土地法》中的一项新计划,有待政府进一步的监管指导,以明确其实施和适用程序。

3、土地拍卖。如果标的土地是国家机构控制下的清洁土地,则必须进行土地拍卖才能获得此类土地用于项目开发,但符合第 4 节所述的拍卖豁免资格的情况除外。

4、投资者选择招标。 《土地法》不要求进行投资者选择招标,但 (i) 乡镇开发项目和 (ii) 根据与相应项目相关的部门或领域的其他法规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请参阅第 2 节了解更多详情)。重要的是,根据当前即将发布的招标条例草案,私人基础设施和能源项目以及商业地产项目并不在受此类招标要求约束的项目清单中。

5. 多用途土地。新《土地法》引入了革命性的土地用途多元化法律框架,根据该框架,土地使用者可以被批准在其土地主要用途的基础上增加附属用途。例如,住宅用地可能会被批准增加商业、服务用途作为辅助用途。

1. 土地收回资格项目

土地收回资格项目是基于国家和公共利益考虑而被视为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资格的项目,因此其提案符合国家出于国家和公共利益考虑从现有占用者手中收回土地的资格。土地收回资格项目清单在以前的土地法中已存在多年,但新土地法对该清单进行了扩展和进一步复杂的分类。

新增项目包括医疗设施、教育培训设施、公寓楼改造和重建项目以及填海工程。

不被视为“土地收回资格项目”的项目包括酒店项目、住房开发项目和商业综合体开发项目(只要它们不是乡镇开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