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由合伙人 Ngoc Anh Bui 和外籍律师 Vaibhav Saxena 撰写
越南政府发布第56/2025号法令(“第56号法令”),自2025年3月3日起生效,增加投资机会,指导2024年电力法有关电力发展规划、电网发展计划、电力项目建设投资和电力业务项目投资者招标的规定,同时支持数字化转型和数据管理。
电源容量和电网电压的确定包括国家电力系统上相关电源+存储系统的总装机容量,不包括可再生能源混合存储系统;
装机容量≥50MW的并网电源;
装机容量<50MW、电压等级≥220kV的并网电源;
电压等级≥220kV的电网。
供电网络发展规划
装机容量<50MW、电压等级≤110kV的并网电源;
预计中压电网总规模;
来源根据上述电力发展计划。
豁免规划内容
1、国家电网无影响源包括:
山区、边境、海岛地区离网电源;
并网(低压)可再生能源,以自产自用模式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