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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摘要: 作者:高级合伙人 Tung Ngo、高级律师 Esko Cate 和律师 Viet Nguyen 美国最近与越南正式签署了一项贸易协议,对通过越南转运的货物征收 40% 的关税,针对的是从其他国家转道的产品,以避免美国现有的贸易壁垒。作为交换,在新框架下,越南制造的商品将适用 20% 的关税(较 4 月份宣布的关税大幅降低)。虽然完整的实施细节尚未公布,但该协议预计将很快生效,并可能包括更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加强的认证要求以及美国和越南海关当局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等条款。本次更新旨在澄清

核心摘要:作者:高级合伙人 Tung Ngo、高级律师 Esko Cate 和律师 Viet Nguyen

美国最近与越南正式签署了一项贸易协议,对通过越南转运的货物征收 40% 的关税,针对的是从其他国家转道的产品,以避免美国现有的贸易壁垒。作为交换,在新框架下,越南制造的商品将适用 20% 的关税(较 4 月份宣布的关税大幅降低)。虽然完整的实施细节尚未公布,但该协议预计将很快生效,并可能包括更严格的原产地规则、加强的认证要求以及美国和越南海关当局之间的联合执法机制等条款。本次更新旨在澄清转运的概念并概述对越南出口商的实际影响。

美国-越南协议的背景

从历史上看,转运一直是美国政府长期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唐纳德·特朗普第一届政府期间。自2017年以来,特朗普政府对通过越南转运规避关税的做法日益增多发出了警告,这种做法在中美贸易战中愈演愈烈。许多以前在中国制造的制造商在越南建立了空壳业务或轻型装配线,以利用越南对美国的有利贸易地位。通过不经过大量加工就贴上越南标签再出口商品,他们试图绕过美国对中国原产产品征收的高额关税。这导致越南海关加大审查力度,特别是针对谎报为越南的中国商品。

新的美越协议可能旨在堵住逃税漏洞,并鼓励对越南制造业的真正投资,而不是仅仅为了转运目的而设立的表面业务。

因此,我们预计越南海关当局可能会继续加强对越南原产货物的原产地规则的执行,其中可能包括:

加强对进出口文件的审查;

增加对生产设施的现场检查;和

更密切地监控与高风险司法管辖区(特别是中国)相关的供应链。

其货物涉及来自第三国的零部件或投入的出口商必须准备好通过详细的生产记录、物料清单和增值计算来证明实质性转变。

了解越南法律下的转运

由于美越协议全文尚未公布,目前尚不清楚到底哪些货物将被归类为“转运物品”。根据越南法律,第 59/2018/ND-CP 号法令对转运的定义如下:

“转运货物是指从境外经海路运至某个海港的转运区,然后从同一转运区出口至国外或转运至其他港口的转运区再出口。各海港之间转运的转运货物必须通过内河水道或海上运输。转运货物全部一次或多次出口境外。”

在新协议的背景下,这意味着原产于第三国并通过指定转运地区或港口经越南运往美国的货物将被征收40%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