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上个月在河内举行的一次审查国家食品安全和卫生目标计划的会议上,食品安全和卫生局局长阮功汗表示,去年不安全食品造成了 152 起食物中毒事件,造成 35 人死亡,5000 多人患病。
据有关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又发生23起重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造成12人死亡、686人住院治疗。
卫生部去年分析发现,3%的水果样品中含有植保药物残留,其中红苹果、梨和柑橘的污染率最高。近 41% 的肉类和肉制品样品含有沙门氏菌,这是一种引起消化系统疾病的细菌。
上个月的会议启动了食品安全和卫生行动月,该行动月于4月15日至5月15日举行,口号是“保持企业对食品安全和卫生的承诺”。专项行动期间,农业农村发展部、工贸部、科技部、卫生部派出11个检查组,对33个省市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问题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汗指出,由于对食品生产、加工和供应的控制不力,不安全食品的风险持续存在,这些生产、加工和供应大多是小规模的,技术落后,往往无法满足安全和卫生要求。
他说,食品安全检查人员的缺乏直接导致了对食物中毒和消化系统疾病的控制不严。食品安全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仅有230名食品检验员,而估计需要12,000至15,000名食品检验员。
虽然全国各省市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卫生分部门,但平均每个分部门的人员只有11人,而实际需要的人员数量为20-30人。
该部门每年的人力资源支出仅为每人 78 万越南盾(41 美元),仅占泰国环境卫生支出的 5%。
与此同时,食品安全违规行为也屡见不鲜。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目标计划审查报告显示,违规行为包括未达到卫生要求(30%)、未公布产品标准(30%)、未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卫生培训(30-35%)、未持有食品安全卫生证书(90%)、未正确标识商品(10-30%)等。
由于处罚较轻,违法行为猖獗,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刑事案件仅占法院2004-08年处理的案件总数的0.05%。 2007年,胡志明市61%的食品安全违规者仅受到警告,只有8.6%的人被迫销毁产品。被关闭的违规者比例保持在 0.44% 的适度水平。但检查结果显示,全市2.8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70%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不符合要求。
食品安全法律文件相互重叠,且未能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中央和地方机构发布的1000多份文件仍然缺乏具体规定,例如指定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机构或制定食品污染限值。
越南科学技术协会联盟社区培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俊博士表示,不安全的食品控制只是意味着处理媒体已经披露的案件。
段告诉在线新闻服务越南网,虽然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工贸部和卫生部共同负责食品安全和卫生,但这些部委都是逐案管理,协调不顺畅。
他指出,尽管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指导委员会由十多个部委的代表组成,但缺乏一个协调机构来控制食品安全,一旦食品丑闻爆发,没有任何机构承担最终责任。
Tuan 说,食品安全需要从生产到加工和分销进行控制,而不是在检测和制裁违规行为的阶段进行控制,这既不具有成本效益,也不具有时间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