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阮友寿律师是民族团结的代表知识分子。对他来说,“每个人都有一个值得热爱的家乡,一个需要保卫和建设的国家,一个需要服务的国家。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不能以其他方式思考和行动。”
阮友寿律师,别名巴义,1910年7月10日出生于草隆省中泉县龙兴下公社龙图村(现为隆安省便禄镇)一个贫困公务员家庭。
1912年夏天,11岁的阮友寿独自登上了前往法国留学的轮船。 1933年5月,在法国刻苦学习12年后,他回到越南,被录取为美萩市杜克奈律师事务所实习生。几年后,他开始了自己的实践。
1940年,南方起义被法国殖民主义者血腥镇压。无数革命者的英勇牺牲和法国殖民主义者的残酷屠杀,点燃了这位年轻律师对祖国、对同胞的热爱。他总是在殖民法庭上捍卫正义和无辜者。
1947年初,阮友寿律师放弃了殖民政府任命的永隆省民事法庭首席法官的职位,投身于一条新的道路——为人民和国家服务的道路。他去西贡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他的律师事务所成为西贡和南越进步知识分子的聚集地。在沦陷区从事公共活动期间,他不仅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敌人进行斗争,保护爱国人士和手中的同胞,而且积极动员知识分子和学生争取和平,反对侵略战争。
1950年,他领导了反对法国殖民主义傀儡政府的陈文安运动和西贡人民反对美国干涉主义者的示威活动。示威者高举金星红旗,焚烧美国车辆并撕毁美国国旗。这座城市五十万人民的沸腾斗争精神,将两艘美国军舰从西贡港和南越赶走了。
阮友寿律师因其活动多次被敌人逮捕。尽管处境艰难险恶,这位南越的光辉之子始终坚定不移、坚定不移、忠诚于人民,展现了为民族恢复独立和自由、解放南越、统一国家事业作出贡献的坚韧决心。
1960年12月20日,南越民族解放阵线在长城(西宁省)朗姆敦成立,但没有主席。这一特殊情况是由于党和胡志明主席选定的领导前线、为南越解放和国家统一高举各阶层人民团结旗帜的人——律师阮友寿,后来被吴庭艳政府软禁在富安省。
1961年10月30日被革命力量释放,前往西宁省出席南越民族解放阵线第一次代表大会。 1962年2月召开的这次代表大会上,他当选为前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
他与阵线成员合作,迅速为每个政治时刻制定目标。他以巧妙的把握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受到同志们的钦佩。尽管长期受到限制并与所有信息来源隔绝,他在担任阵线主席期间也表现出了深刻的政治立场。因此,他被同时代人公认为高举大团结抗美旗帜的“天选之人”。
1969年6月,南越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成立,阮友寿律师当选为政府协商委员会主席。
1975年南越解放和国家统一后,阮友寿律师被选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第6届、第7届和第8届立法机关国会代表(1976年至1992年);国家副总统;代理国家主席;国民议会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主席;越南祖国阵线主席;兼国务院副总理。
在任何一个岗位上,他都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他以其法学造诣,为越南国家建设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的颁布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