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立法机关今年将审议通过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党中央书记处书记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根据国会2015年立法计划,今年立法机关将审议通过《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修改案。此次修改主要涉及各级法院的管辖权、司法权的行使、对抗式原则和法院判决的执行等方面。
程序法修改要求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是直接规范人民法院等诉讼机关的组织和运作,维护社会法律秩序,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基本诉讼法。
本法的修改,是为了满足以下要求:
将党的司法改革方针制度化
政治局2005年6月2日关于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的第49-NQ/TW号决议、2005年5月24日关于2010年越南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战略的第48-NQ/TW号决议以及2020年方向的政治局第48-NQ/TW号决议,以及关于2020年司法改革战略八年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规定了司法改革的指导方针。 49-NQ/TW 和 2014 年 3 月 12 日政治局第 92-KL/TW 号结论。
这些准则包括:
+ 革新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运作,以实现廉洁、坚强、民主、严格、维护正义和逐步现代化的司法目标,为越南人民和社会主义祖国服务;
确保以审判活动为主体的司法活动高效高效;
+ 完善司法程序,继承纠问式诉讼制度的优点,有选择地吸收对抗式诉讼制度的进步元素,保证同步性、民主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尊重和保护人权;司法程序创新与司法行政程序改革紧密结合,适应司法活动特点;
+ 探索利用法院判例和惯例(也包括国际商业惯例和惯例)以及专业协会规则来补充法律的可能性;
+ 改革司法机构内的行政程序,以便利公民诉诸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