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历史表明,黎青统在位38年,孜孜不倦地追求着建立一个中央集权的官僚绝对君主制,保障以黎氏王朝为代表的封建阶级的权力和利益。黎青统即位后,立即加速儒家思想传入国内,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他的治国理念。
越南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黎青宗国王从 1460 年 6 月至 1497 年 2 月,以光顺(1460-1469)和洪德(1470-1497)两个年号统治封建越南,创建了一个领土扩大、社会和平、受到外国钦佩的“繁荣”帝国。许多封建历史学家在《大越苏吉图安图》[1]的著作中评价他为“万事顺利、疆域广阔的政权的缔造者”。尽管这些著作详细阐述了黎青统所采用的各种实际的政治、法律、经济、特别是文化解决方案,但它们没有探究皇帝的治国观,而这些观则决定了他的实际解决方案。因此,本文旨在厘清黎青桐关于国家与人民关系的理念,突出过去与现在的异同,为当今越南在促进民主、保障人民政权的背景下建立健康的国家与人民关系寻找经验。
按照东方儒家的观念,国家和国家不是人民的,而是国王的,而国王通常与国家和国家是同一的。也就是说,在一个国家里,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而国家正是整个国家权力集中在国王手中的模式,即君主集权制。
儒家君主政体有两种基本的社会关系:(1)王民关系,国王代表天国统治人民,必须保护人民,人民必须绝对服从国王及其贵族和官员;(2)王民关系。 (2)王臣关系,国王是至高无上的,是授予贵族和官员荣誉和奖金的人,而贵族和官员必须对国王绝对忠诚。这两种基本的政治关系构成了官僚等级制度、等级等级制度和宗法等级制度——封建国家和社会的三个基本等级制度的根源。
儒家思想在主张建立中央集权君主制的同时,在其教义中承认人民的地位,鼓励君王爱民、关心民、为民而行:“民为根本,民为贵,王以民为天……”。
和其他东方强王朝的伟大君王一样,黎青统深知,要巩固儒家封建政权,就必须照顾国家的根本,即人民。因此,黎清东提出了国家对人民的责任的思想。国家必须让人民安居乐业,不怨天尤人。所以,国王和大臣必须关心人民,关心人民的利益,保护人民,经常听取人民的意见。
国家对人民的责任思想首先源于黎青东的人民角色和地位观。然而,他只是没有把人民当作统治的对象来考虑和爱护,他们必须被养育、安慰、爱护和拯救。如此,君王就会明君,臣民就会有德。否则,国王就会暴虐,臣民就会卑鄙。黎青东和他那个时代的人们从来没有把人民视为国家权力的持有者或王室国家权力的根源。因此,黎青桐的思想中可以看到一种民粹主义,但这种民粹主义是“自上而下”的,仅次于王权。
同时,他也明确界定了官员对人民的责任。黎青宗在他的各种法令和命令中,不仅指出了安定民心的必要性,而且明确提出了官员履行公务的要求。例如,1485年,他颁布了一道法令,明确规定:“礼正以民志,农产以丰衣足食,这两项当务之急在于官”。 [2] 黎青宗也在该法令中要求:“从今以后,你们必须摒弃陋习,一心一意执行皇家法令,必须巡视人民饥寒交迫的地方。地方官员必须每年检查土地,劝告人们耕作,以便人们能够生产剩余的粮食,不要像过去发生饥荒时那样放弃自己的家乡。巡视时,必须向人民解释以前的法令和教义。凡是有违国家规定和风俗习惯的,就应当受到训诫或者惩罚;那些忠于职守的人,就应当得到奖励,这样,人们就会正直善良,放弃不诚实和忘恩负义的行为。” [3]
1471年,在山南县一次与官员讨论当地行政事务时,黎青宗告诫说:“你们是大人物,却不遵守朝廷爱民养民的政策,只顾小事。现在,你们县里的官员必须去视察山区和沿海地区,可以建造庄稼地,可以修筑堤坝和运河;或者可以在野兽作害的地方,村庄。暴君煽动诉讼,陋习存在,人民受苦,善事应行,恶事应在百日内报告,逾期者将受到惩罚……”[4]。
1470年,黎青宗下令各省的首长定期对所负责的官员进行考核,根据良好表现等具体标准进行调动、表彰或惩罚:是否受人民爱戴;他们是否对人表现出爱心;当地居民是否逃往其他地区。黎青东在有关考核的法令中指示:“……制定对所管辖地区官员的考核规定。首席官员在考核所管辖的官员时,必须考虑官员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如果他们真正关心人民、爱护人民,受到人们的爱戴,当地居民很少逃往外地,他们就应该得到这个职位。如果他们贪污腐败、骚扰贿赂、为自己谋取利益,以及许多其他人,那么他们就应该得到这个职位。”他们管理下的居民都逃走了,他们不配得到这样的职位。” [5]
黎清堂在《洪德法令》(第113条)一书中的一道法令也反映了他对官吏义务的认识:“官吏是村里的权贵,可以调整风俗习惯。所以,你必须教人民礼貌、正直和尊严,使他们仁慈慷慨,摒弃不诚实的行为,以便他们能够安居乐业。”心平气和,你就被尊为村长了。” [6]
黎青东的思想不仅体现在他的言语中,还体现在巩固国家社会基础的具体措施上。他深知“民以食为天”、“民食足如佛,饥则鬼”[7],主张“多产盐鱼米民,低赋税”。 [8] 黎青童的民粹主义关注国家如何照顾人民的经济生活,主要是通过促进农业生产,包括划分公共土地、修建供水运河、提供农作物歉收救济、控制干旱和农作物病虫害……
黎清东也从“民为国根”的理念出发,重视人才的任用,为低层人士加入官僚创造机会。特别是秉持“视人民如自己的孩子”的理念,黎清东采取了多种措施,主要是法律措施来保护人民。国王发起的《洪德法典》中可以举出许多具体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