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外国投资者在越南进行房地产交易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要获准在越南投资房地产项目,外国投资者必须满足《投资法》、《企业法》、《房地产业务法》以及指导这些法律实施的文件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首先,来自越南作为缔约方的条约或双边协定成员国的外国投资者必须遵守这些条约或协定。
+ 来自世贸组织成员或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国家的投资者希望在越南进行房地产交易不受承诺表中任何条件的约束。换句话说,对于承诺表中尚未明确的领域,主管机构可以根据越南的机制和规定以及外国投资者的实际情况授予或拒绝授予投资许可证。
+ 《越日双边投资条约》下的房地产投资项目需获得越南政府批准。投资许可机构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文件后45天内,将考虑向投资者颁发投资许可证,如果发现文件无效,则要求修改文件。投资者未对资料进行修改或者补充的,许可机关可以拒绝颁发投资许可证。
其次,关于遵守越南法规:
在不涉及条约或双边协议的情况下,希望在房地产行业开展业务的外国投资者必须满足越南法律规定的以下要求:
关于房地产业务的形式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采取下列形式之一经营房地产:
• 租赁房屋或转租建筑工程;
• 建造出租房屋;在国家租赁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或者除出售、出租、租购房屋以外的建筑工程;
• 接收项目业主转让的全部或部分房地产项目,用于建造房屋或建筑工程以供出售、租赁或分期付款;
在国家划拨的土地上建造供出售、出租或分期付款的房屋;
• 在工业园区或集群、出口加工区、高科技园区或经济区的租赁土地上,按照土地用途建造房屋或用于商业经营的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