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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改个人姓名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姓名的变更,既不改变也不终止以其原姓名所确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核心摘要: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姓名的变更,既不改变也不终止以其原姓名所确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我是与越南妇女结婚的外国人,目前居住在越南。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他明年就要上学了,所以我们想给他改个名字,希望这对他在国内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有帮助。变更可能产生哪些法律影响以及使其合法化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28.3条规定,姓名的变更,既不改变也不终止以其原姓名所确立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因此,您家庭成员姓名的变更不会改变他们根据越南法律享有的公民权利和义务。但是,要在越南完成个人姓名变更手续,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2014年《公民身份法》,出生登记中的姓氏、中间名和/或名字的变更必须遵守民法。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一个人可以更改他/她的姓名:

• 姓名造成混淆或影响家庭感情、荣誉、合法权益;

• 当他/她不再被收养时,他/她的养父母要求更改他/她的姓名,或者他/她愿意,或者他/她的亲生父母要求恢复他们所起的名字;

• 其亲生父母要求或经父母确认后要求更改姓名;

• 他/她从小就失去了家人,现在在发现他/她的血统起源后希望改变他/她的名字;

• 在跨国婚姻和家庭关系的情况下,他/她希望更改自己的姓名,以遵守其配偶公民所在国家的法律,或者希望恢复其婚前的姓名;

• 他/她是变性者或变性者,并且希望更改他/她的姓名;

• 民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如果您儿子变更姓名的原因属于上述情形之一,您可以请求国家主管机关承认变更姓名。此类原因必须在准备请求档案的声明书中明确说明。

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人变更家庭、中间名或名字必须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因此,您和您的配偶必须在声明书中表达您的同意。您的儿子不需要同意,因为他只有五岁,而法律规定年满九岁或以上的人更改姓名必须得到该人的同意。

你可以到儿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家庭居住地的区级人民委员会办理儿子的更名手续。

首先,您必须向公民身份登记处提交按照规定表格做出的书面声明和相关文件(声明表在司法部门户网站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