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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FTA 将如何提高透明度?

本文从透明度的角度审视欧盟议会最近批准的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本文回顾了从世贸组织有限地使用措施来提高透明度和减少国际贸易中的贿赂到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历程,探讨了在贸易协定的几乎所有章节中将透明度纳入主流方面取得的进展。

核心摘要:本文从透明度的角度审视欧盟议会最近批准的欧盟-越南自由贸易协定(EVFTA)。本文回顾了从世贸组织有限地使用措施来提高透明度和减少国际贸易中的贿赂到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历程,探讨了在贸易协定的几乎所有章节中将透明度纳入主流方面取得的进展。

Towards Transparency (TT) 国际高级顾问

chrislevon@towardstransparency.vn

世贸组织的作用和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的出现

世界贸易组织 (WTO) 成立于 1995 年,培育了建立在透明和非歧视基本原则之上的多边格局。其根本目标是获得商品和服务的优惠待遇并消除非关税壁垒。在反腐败方面,世贸组织没有针对贸易关系中的腐败或贿赂行为的实质性规则,但有两个例外,即《贸易便利化协定》(TFA)和《政府采购协定》(GPA)。 TFA旨在通过简化边境交易和提高海关程序的透明度来减少贸易壁垒。 GPA 是与 48 个成员国(包括欧盟成员国)达成的诸边协议,致力于以透明、可预测和非歧视的方式进行涵盖采购。这是唯一在序言中明确解决腐败问题的世贸组织协议,尽管不具有约束力。 [2]

世贸组织成员未能一致同意在取消关税之外采取进一步行动,并纳入新的政策领域,例如所谓的新加坡问题(投资、竞争、政府采购透明度、贸易便利化),导致世贸组织之外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FTA)激增。这些贸易协定已逐步演变为所谓的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其目的不仅是降低国家之间的关税以促进贸易,而且旨在减少非关税壁垒。事实上,当今贸易的主要障碍不再是高关税,而是与环境和劳工标准等监管领域相关的非关税措施,还有治理和透明度等问题。

这些新一代的双边和区域贸易协定现在包括广泛的透明度条款,并逐步纳入反腐败条款。一些协议包括关于透明度的横向章节,将透明度义务扩展到所有政策领域,例如欧盟与加拿大的全面经济贸易协议(CETA)。其他协议则包含反腐败条款,例如美国新的贸易协定。例如,最近通过的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议(USMCA)中有长达8页的反腐败章节。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现称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步协定》)包含与《美墨加协定》类似的反腐败章节。在多米尼加共和国-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中也可以找到呼吁贸易伙伴通过反腐败法的透明度章节。这些条款包括明确提及国际反腐败公约(如《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承诺将行贿和受贿定为刑事犯罪、保护举报人等。

EVFTA的“透明度”在哪里?

EVFTA是欧盟与亚洲发展中国家达成的第一个全面且雄心勃勃的贸易和投资协定。这是继新加坡之后在东盟地区签署的第二项协议,其主要目标是促进越南与欧盟之间的双边贸易关系。透明度的概念几乎体现在 EVFTA 的所有章节中,从其序言开始,“认识到国际贸易透明度对于造福所有人的重要性”。同样的序言也可以在欧盟-越南投资保护协定(EVIPA)中找到,该协定旨在建立透明的法律和投资环境。

透明度规定可在以下章节中找到。

海关和贸易便利化

EVFTA 在第 4.5 条(简化海关程序)中规定,“各缔约方应提供透明且高效的简化海关程序,以降低成本并提高经济运营商(包括中小型企业)的可预测性”。关于透明度的第 4.8 条规定,每一缔约方应“确保其海关和其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和一般行政程序及其他要求,包括费用和收费,可随时向利益相关方提供,并在可行和可能的情况下,在官方网站上获取”,并“指定或维持一个或多个查询或信息点,以在合理时间内解决利益相关方有关海关和其他贸易相关事项的查询”。

这些规定无疑将有助于提高海关效率,而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海关效率往往因普遍腐败而受到阻碍。

技术性贸易壁垒(TB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