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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法

2020年《居住法》规定越南公民在越南境内行使自由居住权以及户口登记和管理。

核心摘要:2020年《居住法》规定越南公民在越南境内行使自由居住权以及户口登记和管理。

2020年《居住法》(以下简称《法》)规定了越南公民在越南境内行使居住自由权以及户口登记和管理。

该法由 7 章 38 条组成,将取代 2006 年的前身并于 2013 年进行修订。

公民的居住自由权

该法将2013年宪法中有关公民在该国自由居住权的规定制度化。它明确规定公民在越南境内行使居住自由权,以区别于《外国人入境、出境、过境和居留法》规定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越南境内的居住。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居住自由的权利,这项权利受到国家协调政策和措施的保障。

该法第四条规定,公民行使居住自由权仅限于:

(i) 主管诉讼机构或个人采取措施禁止离开其居住地或被拘留或拘留的人;尚未作出执行决定或者已作出执行决定但有权取保候审或者缓刑、缓刑的被判处徒刑的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缓刑考验期间的人;正在服刑或被禁止居住、缓刑或非监禁改造的人;或有权有条件提前释放并处于缓刑期间的人员;

(二)正在乡、区、乡接受教育或者送入义务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所、感化所的人员;对被送入义务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所、感化所而有权缓刑或者暂停执行的人员;或尚未办结对义务教育机构、强制戒毒所、感教所实行收容措施审议决定程序的被管理人员;

(iii) 因有向社区传播流行病的危险而被隔离的人员;

(四)主管机关或者个人决定实施疫情防控隔离的场所或者区域;地方依法进入紧急状态;不符合本法规定重新办理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分户登记的场所的;并且,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法以运用信息技术的电子化户口管理方式,取代户籍簿、暂住簿的手工户口管理方式。

开发居住数据库,服务于国家居住管理。它将连接到国家人口数据库和其他相关数据库。

户口信息必须更新到全国人口数据库和户口数据库。在同一时间,每个公民可能只有一个永久居住地,也可能有一个临时居住地。该原则在法律中有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