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22-25年期间,从事农业、电力供应、废物处理或工业生产领域的企业,使用林地或参与需要改变林地用途的活动且每年产生3,000吨或更多二氧化碳的企业必须建立温室气体(GHG)排放清单系统并制定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计划。
这一要求将在2022-25年期间得到满足,这是自然资源和环境部(MONRE)在最近向公众公布的法令草案中提出的温室气体减排路线图的第一阶段。
具体而言,纳入温室气体排放清单的设施包括年能源消耗量在1000吨油当量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工业生产设施、交通运输营业场所、商业建筑等;每年向市场供应 500 头牛或 3,000 头猪的畜牧场;年产6.5万吨及以上固体废物处理设施。
第二阶段,即 2026 年至 2030 年,企业必须根据 MONRE 分配的配额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未用完分配的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和碳信用额的,可以在国内碳市场上进行交换或出售。国内碳市场预计将于2027年所有法律准备工作完成、基础设施到位后开放。
MONRE鼓励新的投资项目应用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和生产工艺或提供低温室气体排放服务,或参与遵守法律和条约的温室气体减排合作机制和方法。
森林所有者、参与森林管理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制定并采取措施可持续管理森林,保护和改善森林覆盖率、生物量和森林质量,以提高温室气体吸收能力。-(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