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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ETNAM INDUSTRY BRIEFING

智能合约提示需要完善法律体系

在越南,一提到区块链,人们往往会想到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事实上虚拟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最早也是最流行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无数领域,其中之一就是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已经发展并应用于金融、银行、供应链、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现在的问题是: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是什么,越南的合同法是否可以适用于智能合约,未来是否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来规范智能合约?本文将重点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厘清。

核心摘要:在越南,一提到区块链,人们往往会想到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事实上虚拟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最早也是最流行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无数领域,其中之一就是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已经发展并应用于金融、银行、供应链、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现在的问题是: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是什么,越南的合同法是否可以适用于智能合约,未来是否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来规范智能合约?本文将重点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厘清。

司法部民经济法司

在越南,一提到区块链,人们往往会想到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但事实上虚拟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最早也是最流行的应用。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无数领域,其中之一就是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智能合约具有透明、可靠、执行确定性和节省成本等优点,被认为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受到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智能合约已经发展并应用于金融、银行、供应链、医疗、教育、交通等多个领域。现在的问题是:智能合约的合法性是什么,越南的合同法是否可以适用于智能合约,未来是否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来规范智能合约?本文将重点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评价和厘清。

智能合约的概念和本质

当今世界,智能合约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智能合约可以定义为通常由计算机自动执行的协议。此类合同旨在通过消除合同执行中的人为自由裁量权来确保履行,而无需诉诸法院[1]。本质上,智能合约是一种计算机代码,在发生指定条件时,能够根据预先编程的功能自动运行。该代码可以在分布式账本上存储和处理,并将任何由此产生的更改写入分布式账本 [2] 。专家认为,区块链技术带来的去中心化为智能合约提供了理想的基础设施。每笔交易都会被记录并存储为一个串行信息块,并可以通过检索链上的交易历史来证明。正是区块链的这一特性,为基于区块链的智能合约提供了预防或快速解决合同纠纷的潜力[3]。

智能合约有两种可能的场景:(i) 双方之间的整个协议以加密命令表示,或 (ii) 智能合约只是用于自动执行双方之间的基础法律协议(无论是否明确书面)的代码。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大多数智能合约都属于后一类[4]。一些专家认为,在不久的将来,智能合约可能只会用于确保自动执行足够精确且可以加密的合同条款[5]。

越南智能合约法

智能合约的合法性

2015年《民法典》第3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关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的协议。”为了使合同有效,它必须满足某些条件[6],包括:

(一)主体具有与既定民事交易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二)主体参与民事交易完全自愿;

(三)民事交易的目的和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违背社会公德;并且,

(四)民事交易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有)。

因此,原则上,智能合约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就有可能被视为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我们将智能合约视为电子合同的一种,值得一提的是,2005年的《电子交易法》已经承认了电子合同的合法性。因此,电子合同是根据专门法(2005年《电子交易法》)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7],不能仅仅因为合同以数据电文的形式呈现而否定其合法性[8]。

然而,2005 年《电子交易法》并未提及通过自动化信息系统签订和履行合同。一方面,该法规定了自动电子交易的概念,即通过预先建立的信息系统部分或全部自动进行的电子交易[9]。但另一方面,它也未能明确自动电子交易的合法性以及交易双方的责任。 2013 年关于电子商务的第 52 号政府令深入探讨了在商业活动中使用自动化信息系统的可能性。该法令第十三条规定:“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人、自动化信息系统之间交互订立的合同,不得以自动化信息系统执行的每一具体行为或者所订立的合同缺乏人工检查或者干预为由,否定其合法性。”然而,由于52号令并未提及通过自动化信息系统履行合同,因此智能合约(一种通过计算机代码自动执行的合同)的合法性仍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