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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员工政策纳入法律

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正在制定就业法修订草案,重点制定四组政策,即发展由国家管理、控制和调节的同步、现代化、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使其成为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工具;发展职业技能并提高人力资源质量;促进创造就业机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核心摘要: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正在制定就业法修订草案,重点制定四组政策,即发展由国家管理、控制和调节的同步、现代化、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失业保险政策,使其成为管理劳动力市场的工具;发展职业技能并提高人力资源质量;促进创造就业机会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草案规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一个月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应当参加失业保险。职工每月连续工作14个工作日以上且未领取工资的,不再缴纳当月失业保险费。

关于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草案还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强制辞职处罚、领取月养老金、丧失劳动能力津贴的,不得享受失业救济金。

在失业保险相关支持方面,草案规定,用人单位招用残疾人、少数民族、老年人等,凡参加失业保险并有计划为这些弱势人员招收、帮扶和保就业的,在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方面,均可享受财政支持。

雇主因组织结构或技术变化、经济危机或衰退等经济原因、实现能源转型承诺遇到困难时,还将获得财政支持,用于支付雇员的培训、进修和职业技能和资格提升费用。同时,对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咨询和安置服务,并享受参加职业培训和进修培训的资助。此类支持不仅包括学费,还包括总理规定的旅行和生活费用。

为鼓励劳动者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证书考试,草案提出,持有国家职业技能证书的,在招用、待遇、就业等方面享有优先权。具有优秀职业技能的员工将受到表彰和奖励。-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