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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越南法律公布法院判决和决定

在本文中,作者想为越南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公开提供法律依据,并分析强制公开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好处。

核心摘要:在本文中,作者想为越南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公开提供法律依据,并分析强制公开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好处。

法学院副院长

人民安全学院

法院判决书的正式公开是越南司法改革进程中的突破。世界贸易组织(WTO)制定的透明法律体系的标准之一是,各成员国的法院系统必须公开公布法院判决和司法决定。在越南加入世贸组织之前,越南法院系统没有公开公布其判决和决定供公众查阅的传统。 20世纪90年代,一些外国研究人员对越南法院制度的改革进行了评论,其中包括越南法院应公开其判决以供律师和公众查阅的言论。 [1]近期,法院系统司法改革的思维创新表明,越南法律体系受到WTO规则的影响,因此越南一直遵守WTO的法律透明原则,包括强制公开法院判决和决定,以满足法律透明原则的要求。

在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在越南“明星计划”框架下的帮助下,自2004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SPC)首次公布了两卷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的翻案决定。 [2] 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06年、2007年和2009年有选择地公布了司法委员会的撤销决定(刑事、民事、商业、劳动和商事案件)。自2017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发布关于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布判决书、裁定书的第03/2017/NQ-HDTP号决议后,越南法院系统迄今已正式公布952,053份法院判决书、裁定书。 [3]

公布法院判决和决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2014年《人民法院组织法》,越南现行法院系统分为四级,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省、直辖市法院(省级人民法院);农村地区法院、城市地区法院、乡镇法院、省辖市人民法院(区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 [4] 迄今为止,越南的法律体系为法院判决和决定的公布提供了法律依据。具体而言,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5]和2015年《行政诉讼法》[6],一审、二审、翻案、再审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判决、决定,必须在各级法院门户网站上公开。

强制公开法院判决、裁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于2017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法院门户网站公开判决、裁定的第03/2017/NQ-HDTP号决议,该决议指导了法院在门户网站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原则和程序,明确了法院在其门户网站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责任。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公开原则

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的公开必须遵循以下原则[7]:

公布判决、决定,必须遵守维护国家安全、国家秘密、优良风俗习惯、调查秘密、工作秘密、职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规定;保护私生活、个人秘密和家庭秘密,以及保护 18 岁以下人员;尊重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判决、决定的公布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机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公开的判决、决定必须保证准确性、及时性,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方便查阅。

禁止将法院门户网站公布的判决、裁定用于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