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第一部2022年《基层民主实施法》将于今年7月1日生效。
2022年《基层民主实施法》(以下简称《法》)是越南第一部此类法律,将于今年7月1日生效。
根据该法,实行基层民主是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对基层发生的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决定、审查、监督,促进公民、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了解情况、表达意愿、愿望和意见的方式。
该法共六章91条,规定了基层民主行使的内容和方式。它规定了公民在保证基层民主落实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责任。该法还明确了人民监察委员会和社区投资监督委员会在基层民主实践中的职能、任务和权力。
该法解释,“基层”的范围包括公社、区、乡和社区。党和国家机关、非企业单位、社会政治组织;按照劳动合同聘用劳动者的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组织。这些单位直接组织信息公开、征求意见、执行决定,并接受公民、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的检查和监督。
基层民主的实施范围
根据该法第四条的规定,全体公民在居住的公社、区、乡、村、居民小区实行民主。
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和职工,在所在机关、单位实行民主。机关、单位有所属单位的,其所属单位实行民主的情况,由机关、单位负责人决定。
同时,劳动者在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中实行民主。用人组织有下属单位的,下属单位实行民主必须遵守用人组织章程、内部规章制度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确保基层民主落实的措施
该法第八条提出了践行基层民主的五项措施:
(i) 提供进一步培训,以提高负责组织执行基层民主法的人员的专业资格;
(二)加强基层民主实施法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对基层民主实践保障的认识;
(三)强化机关、单位、组织的责任和公社、村庄、居民小区首长、领导、管理人员、党员、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兼职人员的表率作用,保证基层民主的落实;将基层行政机关、机关、单位和组织的基层民主实践水平作为考核其工作绩效的依据;
(四)及时对基层民主实践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表彰,对基层民主实践中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