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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继子女的法律要求

我是美国公民,与越南人结婚两年了。我的妻子在前次婚姻中育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我可以收养我的继女吗?

核心摘要:我是美国公民,与越南人结婚两年了。我的妻子在前次婚姻中育有一个八岁的女儿。我可以收养我的继女吗?

根据2010年《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第8条,如果完全满足以下条件,您可以收养妻子的亲生女儿:

首先,你妻子的女儿符合被收养的条件。

· 只允许收养 16 岁以下的儿童。

· 年满 16 周岁且未满 18 周岁的人可以被其继父或继母或亲生姨妈或叔叔收养。

· 一个人只能被一个单身人士或一对已婚夫妇收养。

其次,为了保障收养子女的权益,必须完全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道德品质等条件。

此外,您不得属于以下情况:

-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部分权利受到限制;

- 正在执行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行政处理决定的;

- 目前正在服刑;

- 有任何故意侵犯他人生命、健康、尊严或荣誉的犯罪记录,且尚未消除;

- 虐待或迫害您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孙子女或看护人;

- 引诱、强迫未成年人违法或者包庇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贩运、欺诈性交换或侵占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