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正如《社会保险法》草案所述,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提出了额外措施,以解决不缴纳强制性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劳动荣军和社会部提出加大对逃避缴纳强制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处理措施。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社会保险法草案中提出,除按现行规定强制缴纳强制社会保险费外,对违法者按逃缴保费总额按日加收0.03%的滞纳金。用人单位拒缴社会保险费六个月以上的,暂停使用发票。同时,如果员工逃避社会保险费12个月或以上,将被推迟退出。情节严重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还可以建议提起刑事诉讼。
为保障职工权益,草案规定用人单位因未足额、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此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提议,自2025年7月1日(该法草案的预期生效日期)起,强制社会保险将再涵盖五类主体。
这五类人包括:(一)登记经营户业主; (二)无薪经理、监事、代表国有资本金的人员、公司和母公司中代表企业资本金的人员、合作社经理; (iii) 兼职雇员; (四)村庄、居民小组的兼职人员; (五)按照2019年劳动法规定,由用人单位领取报酬、薪金,并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但未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的人员。
MOLISA 表示,这些主体将受到保护,免受可保风险的影响,并享受疾病、生育、退休和生存制度,其津贴水平相当于他们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率。
为了逐步将强制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工薪雇员,该法律草案建议政府根据各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对其他主体的强制性社会保险作出规定。- (VLL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