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后的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
第67/2020/QH14号法修改《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若干条款,旨在完善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立法的机制、政策、秩序和程序,消除现行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局限性,确保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和效率。
关键词:处理
第67/2020/QH14号法修改《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若干条款,旨在完善行政违法行为处理立法的机制、政策、秩序和程序,消除现行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的局限性,确保法律实施的有效性和效率。
随着 COVID-19 在邻国柬埔寨和老挝激增,越南正在加强对非法移民的控制,将其视为抵御这一流行病的关键战线。
第十四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并定于2022年施行的《行政违法处理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修订法)直接关系人民生活,需要精心准备。司法部副部长邓黄映近日就该法颁布实施的新观点和紧迫性接受了政府在线报纸的采访。
在越南封建法律体系中,儒家和法家的观点始终影响着官员执行职务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的规定。儒家价值观被制度化为法律,因为儒家思想强调官员不断自我修养的义务。他们必须对国王绝对忠诚并完全奉献。对人民,要廉洁奉公、模范带头,履行“富、教、和”三责。官员们必须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否则,他们将受到应有的惩罚。可以说,官员的修养义务是越南封建法律中确定官员责任的前提。
近年来,越南法人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增加,包括Vedan、Sonadezi、Nicotex Thanh Thai、Hao Duong Leather Corporation、Tung Kuang Company等案件,以及最近的2016年台塑河静公司案件。
非国有经济领域的腐败是指利用在企业中的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在越南,2015年《刑法》(2017年修订)扩大了腐败行为的范围,将发生在私营部门的腐败行为包括在内。具体而言,非国有企业或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和/或权力的人员将承担以下犯罪行为:贪污、受贿、行贿和行贿。然而,要有效预防和打击私营部门腐败,仅仅追究腐败行为人的责任还不够。
越南推出了新的在线签证处理系统。外国人现在可以在线注册并填写签证申请表。
《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法》)于2010年11月24日由第十二届国会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共18章26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