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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提出修改增值税规定

2024-04-27 15:5100Vieter编辑部vietnam_law_magazine

核心摘要:肥料、农业生产机械及专用设备、远洋渔船等将按5%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不是目前的零税率。

财政部(MOF)制定的最新增值税法修订草案强调了这一点。

因此,财政部建议从免税清单中删除某些商品和服务,包括证券存管;证券交易所或证券交易中心的市场组织服务;政府计划下的公共邮电和普遍互联网服务;与动物园、花园、公园、街道绿化和公共照明维护相关的服务。

草案还规定了未加工林产品的税率;糖及糖生产的副产品;专用于教学、科研和科学实验的设备、工具由5%提高到10%。文化、会展、体能、体育活动;艺术表演;电影制作;电影进口、发行和放映也需缴纳10%的税率。

同时,将目前实行5%税率的生鲜食品,即经过正常初加工、尚未加工成其他产品的畜牧水产品纳入免税对象。

财政部还建议将企业家庭和个人缴纳增值税的营业额门槛从1亿越南盾提高到1.5亿越南盾。换言之,一年内生产经营活动营业额达到1.5亿越南盾的企业家庭和个人将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表示,此次调整的目的是减轻小规模经营户和个人的税收负担,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改善生产经营活动,增加营业额。

关于增值税抵扣,草案规定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条件:具有购买货物/服务的增值发票或者进口阶段的增值税完税凭证或者代外方缴纳增值税的凭证。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现行法律要求价值 2000 万越南盾以下的采购通过银行支付文件,但草案现在将该门槛降低至 500 万越南盾。

财政部长将详细规定代表外国方缴纳增值税的证明,该证明适用于没有越南合法地位的外国组织以及在越南从事商业活动或赚取收入的外国个人。- (VL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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