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交通运输部发布2017年第58号令修改草案,拟将旅游潜水器投入运营并按设计运营区域进行管理。
根据草案,旅游潜水器的所有者作为机构申请者,请求批准其水下作业区域,满足船员要求,并请求批准投入运营计划后,即可允许其运营。
旅游潜水器上工作的船员包括负责潜水器操作的船长和协助船长控制潜水器的其他人员。
由于旅游潜水器是根据独特的设计制造的,越南的培训机构无法对从事旅游潜水活动的个人进行培训和指导,但实际培训设备不足。
为了确保游客和船员的安全,草案要求船员符合越南法律规定的健康和工作年龄要求。船员必须持有船员基础专业培训证书和制造厂颁发的潜水作业证书以及其他相关专业学位和证书。
在潜水旅行前至少一小时,潜水器操作员必须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当地港务局发送旅行通知,提供船上船员和乘客的信息,以服务于后者的监控和检查。- (VLL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