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越南能够根据得到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国际法来确定、执行和管理其水域、海上权益和划定其领土。这为越南党和国家肯定海洋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繁荣国家的决心奠定了基础。
Do Viet Cuong, LL.D.; Pham Chi Dung[1]
1982 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被认为是当今时代最重要的国际法律文书之一,从根本上促进了维护全球和平与安全以及海洋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2024年是《公约》生效30周年。由于该公约,越南得以根据得到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国际法来确定、执行和管理其水域、海上权益并界定其领土。这为越南党和国家肯定海洋经济的重要性以及将越南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繁荣国家的决心奠定了基础。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管理我们最重要的全球公域的总体宪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是一项真正史无前例的文书,全面管理广阔的空间区域和众多与海洋有关的活动。它带来了海洋法的变革,为我们提供了法律确定性,包括通过建立明确的海域、划界规则和全面的争端解决制度,以确保和平利用海洋。此外,《公约》通过专门保护和管理生物和非生物资源、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以及建立人类共同遗产深海海底勘探和开发制度的规定,促进了海洋的公平、可持续和高效利用。通过这些方式,《公约》通过其法律、经济、社会和环境条款反映了可持续发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所有海洋活动必须在其中进行的法律框架。事实上,该公约已获得 168 个缔约方的批准,其许多条款被认为反映了对所有国家都具有约束力的习惯国际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被视为“海洋宪法”,为各国获取和管理海洋资源、享有海洋权利建立了更加平等的制度,使发展中国家和沿海国家在促进和平、可持续利用海洋方面拥有更大的发言权。值得注意的是,越南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立以来一直是其坚定支持者,也是最早批准该公约的国家之一。有必要强调《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于营造和平稳定环境、助力越南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
越南积极落实《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1994年6月23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九届国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使越南成为《公约》第63个成员国。该决议第2点明确指出:“通过批准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表明了其与国际社会一道建立促进海上发展与合作的公平法律秩序的决心”。
决议确认越南对内水、领海的主权以及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和国际法规则对毗连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要求其他国家尊重越南的权利。该决议还确认越南对黄沙群岛和长沙群岛的主权,以及本着平等、相互理解和相互尊重以及尊重国际法的精神通过和平谈判解决与东海有关的争端和其他分歧的政策。
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国善意的体现,越南努力成功开展活动,以体现其对《公约》的尊重、遵守和充分执行。这些也展现了越南在崛起时代的形象:作为国际社会值得信赖的朋友和负责任的成员。
首先,越南制定了有关海洋和岛屿的政策并完善了国家法律体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满足保护海洋和岛屿主权的要求,并确保遵守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 2012年,越南国会通过了《越南海洋法》,这是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条款转化为国内立法的重要一步。作为有关越南海洋事务的最全面的法律文件,该法对越南海域的定义和法律地位、海洋管辖权的执行以及海洋经济的发展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和法律地位。该法的规定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基本一致、兼容。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2012年《海洋法》的基础上,越南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专门法律,包括1990年《海事法》、2005年和2015年修订的《海洋法》、 1993 年《石油法》,2000 年、2008 年和 2014 年修订; 2020年环境保护法; 2015 年《刑法》,2017 年修订; 2015年海洋和海岛资源环境法; 2003年《渔业法》,2017年修订; 2018年越南海岸警卫队法;以及 2009 年《民兵自卫队法》等。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渔业法》代表了渔业资源保护和管理方面的重大进步,确保了国家渔业资源的高效和可持续开发。该法严格规范捕捞条件、渔业资源的保护和开发。重要的是,它涉及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捞的措施,促进越南渔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在这方面,越南与欧盟和其他国际组织密切合作,改善渔业管理流程并满足主要市场的出口要求。这支持越南渔业部门的可持续发展,并加强该国在保护海洋资源方面的国际作用。
与此同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让越南了解国际关注的海洋管理问题,例如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海洋生物多样性,或打击全球海洋塑料垃圾。事实上,该公约已将越南的利益扩展到东海以外。越南积极参与谈判,是最早签署《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的国家之一,该协定是与执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的最新国际文件。此外,由于越南是产生塑料垃圾最多、受海平面上升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因此它与地区和世界各国密切合作,以尽量减少这些风险。
其次,越南始终坚持尊重法治,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开展海上活动的法律依据,包括与邻国和平解决海洋争端,实现包括东海在内的海域的和平、可持续管理。该公约为解决海洋划界、渔业争端、航行、海洋科学研究、海底电缆和管道安装以及其他涉海争端等海洋争端奠定了基础。事实上,迄今为止,全球500个重叠海域中的三分之一以上已经得到解决。本着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精神,越南是该地区在以最多样化的方式解决海洋争端方面最成功的国家。
可以看出,越南在1997年与泰国划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2000年与中国划定北部湾、2003年与印度尼西亚划定大陆架时创造性地运用公平原则,2004年与中国在北部湾、1995年与马来西亚、1982年与柬埔寨在北部湾划定合作共赢、联合捕捞的模式,并正在继续谈判解决问题。北部湾以外的海洋划界,以及与印度尼西亚划定专属经济区。事实上,越南在应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划定海洋边界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