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24年11月通过的《城乡规划法》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并取代2009年的《城市规划法》。
新法规定,城乡总体规划体系分为五级三级。它具体规定了需要制定总体规划、分区总体规划和详细总体规划的情况。
该法共59条规定了城乡总体规划的制定、评审、批准、审查、调整和管理;以及国家对城乡规划的管理。
该法还简化了规划程序。据此,城镇、区和功能区(新城区、乡镇、公社除外)总体规划任务无需征求居民社区意见。相反,将咨询相关国家管理机构。对于中小城市地区,不强制制定区划总体规划。
关于城乡规划咨询,该法规定,省级人民委员会对人口规模相当于二级、三级中心城市的省级城镇总体规划,应当在召开评审会会议前征求建设部的意见。这一要求也适用于地下空间总体规划或中央城市技术基础设施的专门总体规划。
该法增加了地下空间规划的规定,优化空间利用。第34条规定,中央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必须按照建设部规定的1:10,000或1:5,000的比例绘制图纸。- (VLLF)
